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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吹塑PET食用油瓶150万个项目环评报告表

    2024.02.16 | admin | 27次围观

      1、 PAGE 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年吹塑PET食用油瓶150万个 建设单位(盖章):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1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年吹塑PET食用油瓶150万个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山下现有厂区2#厂房)地理坐标(25 度42分47.877秒,119 度28分3.14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塑料制品业

      2、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R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备案文号闽发改备2022A060200号总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万元)3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用地面积(m2)利用现有厂房面积: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总体规划(2016-2030)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总体

      3、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福州元洪投资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环审20198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总体规划(20162030),元洪投资区产业发展定位为科技研发、电子信息技术、食品、无污染轻工业、港口物流为主导,海洋产业、新材料产业为补充。根据总体规划,目前区内已形成较为集中的产业群和产业区,本项目为工业区内现状已有企业,本次在现有厂内进行PET食用油品生产,为现有的食用油分装提供油瓶,产业属于区内已有的食品生产配套油瓶生产

      4、,符合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总体规划(20162030)产业布局规划。本项目位于福州元洪投资区西部轻工园,根据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总体规划(20162030)土地利用规划,详见附图5,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工业用地,同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投资区现状已形成东区食品纺织和西区轻工两大区块,基本形成了以食品、纺织、服装、电子、金属制品、汽摩配件、玻璃制品、医药和工艺品等九大行业体系,本项目主要为现有食用油配套的油瓶生产项目,其产品为PET食用油瓶,位于元洪投资区产业布局规划中的西部轻工园范围,符

      5、合元洪投资区的产业导向。规划区内计划实施工业项目引进时,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同时,本项目不属于报告书中提出的“涉及电镀、酸洗、磷化工序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有电镀工艺的锯材”此类生态红线约束下的禁止准入行业,也不属于“屠宰;原糖生产”等环境质量底线约束下的禁止准入行业,同时也不属于“卷烟、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业”和“皮革、皮毛制品”此类资源利用上线约束下的禁止准入行业。根据关于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具体见附件12),“采取有效的措施

      6、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优先发展粮油食品加工、电子信息和其他无污染的轻工等产业,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强化现有现有企业废水预处理的要求”。本项目为现有食用油配套的油瓶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拟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吹瓶和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可以纳入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符合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综合分析,项目选址符合福州元洪投资区总体规划的要求,且与规划环评之间不存在冲突。表1-1元洪投资区环境准入基本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类别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投资区现状产业(主要形成了粮油食品、纺织化纤、轻工机械、能

      7、源精化四大产业)生态红线约束下围填海及相应的海洋工程环境质量底线约束下机械加工行业带有表面处理的产业(含电镀、磷化、喷涂、酸洗、热镀锌、喷油等)化工产业(含基础原料的有机及无机化工、带有反应釜装置的精细化工等)水泥制造、水泥粉磨站燃煤火力发电化纤纺织(带有前端聚合、纺丝等)、印染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包括轮胎橡胶再生、废 线路板回收加工、废油回收加工等)资源利用上限约束下围填海及相应的海洋工程投资区规划产业(以研发、电子信息、技术、食品、无污染轻工业、港口物流为主导,以海洋产业、新材料产业为补充)生态红线约束下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含医药、化工类等 专业中试内容

      8、的研发基地涉及电镀、酸洗、磷化工序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有电镀工艺的锯材印刷线路板制造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燃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水处理及等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人造板制造人造革、合成革制造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禁止废塑料、废轮胎、废油再生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环境质量底线约束下屠宰原糖生产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含发酵工艺的粮食及饲料加工含发酵工艺的淀粉、淀粉糖新建含印染工序的纺织加工、化纤纺织(带有前端聚合、纺丝等)新增水泥制造、水泥粉磨站、玻璃及玻璃 制品、陶瓷制品、耐火材

      9、料及其制品新增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新增各类燃煤、燃生物质锅炉、窑炉资源利用上限约束下卷烟、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皮革、皮毛制品相关行业制定的准入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改)以及福建省产业政策中明确列入淘汰或限制的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严格落实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中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2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食品级PET油瓶生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生产的产品、规模、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均不属于该目录中限制或淘汰之列;同时项目也不

      10、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禁止或限制的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了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闽发改备2022A060200号),详见附件3。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1.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福州元洪投资区西部轻工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合理;结合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其产业布局规划,项目与规划环评之间不存在冲突。建设单位已取得土地产权证(融海国用(2004)第01883号)(见附件5),本次扩建在现有项目生产车间内进行,无新增用地,不新增厂

      11、房。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1.4、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建设应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轻工园内(现有厂区内),从事现有项目配套的PET食用油瓶的生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此同时,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附近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良好,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项目

      12、属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可知,项目所处区域环境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营运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可接受。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对照福州元洪投资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产业引进的环保准入

      13、条件一览表,本项目不在其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1.5福州市生态分区管控要求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2021178号)本项目位于福州元洪投资区环境管控单元,其要求及符合性如下:表1-2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要求对照情况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推动现有企业转型升级,现有化工、电镀、印染、建材等产业尽快制定退出方案并落实。2、投资区内涉及基本农田的区域在土地性质调整及占补措施落实前应暂缓开发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电镀、印染、建材等产业,项目在现有工业用地进行,未涉及新增用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完善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园区

      14、内所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2、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加工业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处理。本项目扩建后废水仅生活污水,现已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VOCs将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本项目属于食品加工业的配套生产项目,吹瓶和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集中收集纳入活性炭吸附处置。符合环境风险防范1、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指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事故应急池,成立应急组织机构,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的可能产生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2、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园区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本项目

      15、环境风险较小,厂区管道已接入园区管网,风险防控依托园区风险防控体系。本项目扩建后对区域地下水、土壤无污染。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加大产业区集中供热覆盖范围,逐步取消已批燃煤供热锅炉、不新增供热锅炉本项目无锅炉,生产过程以电为生产能源。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要求的控制要求。1.6与国家、地方对有机废气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2017年9月13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5月9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公开发布了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闽环保大气20176号);20

      16、17年6月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榕政办2017169号)。表1-3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相关内容序号相关文件名称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四、主要任务.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 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收集效率大于90%,经过收集纳入活性炭吸附处置。符合2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二、主要任务 (一)

      17、严格环境准入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改扩建项目要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减少污染排放。淘汰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积极推进汽车制造与维修、船舶制造、集装箱、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制造、装备制造、电线电缆等行业表面涂装工艺VOCs的污染控制。全面提高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4)推进溶剂使用工艺VOCs控制在纺织印染、皮革加工、制鞋、木材加工、木质品生产等行业,积极推动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同时

      18、开展VOCs收集与净化处理。本项目在注塑和吹瓶过程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经过集中收集后纳入活性他吸附处理,吸附效率大于90%符合3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二)严格VOCs项目环境准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技改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对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承诺在项目投产前获得VOCs总量确认。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项目背景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主要为食用调和油的分装,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分装食用调和油14631吨。为了节约成品,企业拟在现有厂区内配套扩建

      19、食品级PET油瓶的生产,年产150万个食品级PET油瓶。按照一个油瓶可以分装10L的食用油,150万个可以分装15000吨食用油。因此本项目建设能够满足现有工程食用调和油分装的需求。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年吹塑PET食用油瓶150万个(2)建设单位: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山下现有厂区2#厂房)(4)项目总投资:80万元(5)项目性质:扩建(6)生

      20、产规模:年吹塑PET食用油瓶150万个(7)职工人数:职工人数6人,均不在厂区内进行食宿(8)工作制度:年工作日240天,实行白班制,8h/d,夜间不生产(9)建设周期:4个月本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2.1-1。表2.1-1 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建筑面积/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区吹塑区建筑面积:300m2,安装全自动吹瓶机10台新建注塑区建筑面积:200m2,安装注塑机2台新建贮运工程原料堆区建筑面积: 20m2,用于堆放原材料新建辅料区建筑面积:10m2,用于堆放辅料新建成品堆区建筑面积:60m2,用于堆放成品新建公用工程给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依托现有排水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

      21、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依托现有供电依托现有的供电系统依托现有动力系统4台空压机新建环保工程废气注塑和吹瓶车间密闭,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纳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新建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一座,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依托现有噪声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新建固废一般固废拟在车间隔出占地面积约5m2,设置规范化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新建危险废物拟在车间隔出占地面积约5m2,设置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

      22、一处置新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依托现有2.3 主要产品与产能表2.2-1 产品产能产品名称设计规模年运行时数PET食用油瓶150万个/年1920h油瓶配套提手150万个/年1920h2.4主要生产设施表2.3-1 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台/套)备注1吹瓶机HX-283台-2吹瓶机HX-28D3台-3吹瓶机HX-28F4 台-4冷干机2台5循环冰水机1台6冷却水塔1台7空压机CWM-1.2/30-YQ3台-8空压机LGF5.06/121台-9空压机34SH-18303台-10注塑机HHF130X-J51台11注塑机MT1201台2.5 主要原辅材

      23、料及能源消耗表2.4-1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序号名称消耗量储存方式备注1食品级PET瓶胚160吨纸箱2色母粒0.6吨袋装3聚丙烯26.0吨袋装4聚乙烯9.0吨袋装5瓶盖150万个纸箱配套6废机油0.1吨桶装PET:PET是乳白色或浅黄色高度结晶性的聚合物,表面平滑而有光泽。耐蠕变、耐抗疲劳性、耐磨擦和尺寸稳定性好,磨耗小而硬度高,具有热塑性塑料中最大的韧性:电绝缘性能好,受温度影响小,但耐电晕性较差。无毒、耐气候性、抗化学药品稳定性好,吸水率低,耐弱酸和有机溶剂,但不耐热水浸泡,不耐碱。聚丙烯:聚丙烯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有等规物、无规物和间规物三种构型,工业产品以等规物

      24、为主要成分。聚丙烯也包括丙烯与少量乙烯的共聚物在内。通常为半透明无色固体,无臭无毒。由于结构规整而高度结晶化,耐热,制品可用蒸汽消毒是其突出优点。密度0.90g/cm,是最轻的通用塑料。聚乙烯:聚乙烯是乙烯的聚合物,无毒。容易着色,化学稳定性好,耐寒,耐辐射,电绝缘性好。聚氯乙烯化学稳定性好,耐酸、碱和有些化学药品的侵蚀。耐潮湿、耐老化、难燃。使用时温度不能超过60,在低温下会变硬。2.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为6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240天,每天生产8小时。2.7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呈长方形,现有一座办公楼,两座标准厂房以及一个食品油储罐区。标准厂房主要为原辅材料的存放以及食用油分

      25、装生产线。办公检验区用于员工办公及产品抽样质检。本次扩建工程在2#厂房内(原为外购PET瓶的储存区)建设吹塑PET生产线,在现有工程各生产区新增吹瓶机、注塑机等设备,厂区不新增用地,无新增厂房,厂区分布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厂区平面布置及厂房生产区布置情况详见附图5。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8工艺流程PET食用油瓶及配套的手提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如图2.7-1:图2.7-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说明:(1)加热:将外购的瓶胚放入吹瓶机中电加热,加热温度一般为8090,加热时间约15s。产污环节:此工序会产生G1非甲烷总烃和设备运转N噪声。(2)吹瓶、冷却:将经加热后的瓶胚置

      26、于吹瓶机的开模中,闭模后立即在瓶胚内通入压缩空气,使塑料瓶吹胀而紧贴在模具内壁上,模具内部有冷却水不断流入对模具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回用,瓶胚吹胀后接触模具完成冷却,冷却脱模后即为塑料瓶。产污环节:此工序会产生G1非甲烷总烃、S1不合格品和设备运转N噪声。(3)注塑:将外购的聚丙烯、聚乙烯以及色母粒按比例加入注塑机内,加热温度一般为110120,加热时间约15s。产污环节:此工序会产生G2非甲烷总烃和设备运转N噪声。(4)冷却:注塑成型的原料经冷却脱模后即为提手。产污环节:S1不合格品和设备运转N噪声。(5)组装和包装:对PET瓶、手提和外购的瓶盖进行组装后进行包装,即为成品,入库待用。产污环

      27、节:此工序会产生S2废包装材料和设备运转N噪声。2.8 主要污染工序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产生环节见表2.8-1。表2.8-1 建设项目营运期产污环节汇总表污染因素编号名称产污环节排放特性/性质污染因子废气G1加热吹瓶废气加热和吹瓶有组织/无组织非甲烷总烃G2注塑废气注塑有组织/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水W1生活污水职工生活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去污水处理厂pH、CODcr、SS、氨氮、总磷固废S1不合格品生产一般固废废塑料S2废包装材料包装一般固废纸、塑料S3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危险废物活性炭、有机物S4废机油设备维修危险废物废机油S5含油抹布、废手套设备维修危险废物废机油S6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瓜

      28、皮果屑等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吹瓶机、注塑机、空压机等)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9现有项目环境污染问题2.9.1现有工程环评、验收履行情况建设单位于2005年7月通过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07年5月通过福清市环保局环保验收,并于2020年3月31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2.9-1 现有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手续履行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审批情况验收情况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年分装食用调和油80吨福清市环保局2005年07月13日福清市环保局2007年9月26日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年分装食用调和油14631吨/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29、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植物油加工调和分装属豁免类项目,无需编制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企业扩大生产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9-2 现有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现有工程实际情况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年分装食用调和油14631吨厂房建有2座标准厂房,布置食用调和油分装生产线建设地点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山下现有厂区2#厂房)承办单位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采用单班生产制,每班8小时职工人数厂区职工25人,均不住厂配套环保措施情况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元洪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废气:无噪声:车间噪声经墙

      30、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2.9.2 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图2.9-1 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将外购的植物油抽入搅拌罐中,在通过分装机分装入油瓶中,然后进行灯检、封膜、贴标后入库为成品。产污环节分析:(1)废气:植物油储存在储罐且植物油沸点高不宜挥发。在分装过程中是在常温下进行,植物油基本不挥发。(2)废水:项目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纳入污水站处理(3)固废:现有工程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少量的废包装物,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4)噪声:现有工程噪声主要为分装机和

      31、搅拌机,噪声值约为75dB(A)。2.9.2现有工程环保措施及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1)废水现有工程的废水主要为厂区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元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结合现场运营实际情况,满负荷生产情况下,本项目现有工程废水排放量为400t/a。(2)废气现有工程主要为食用油分装,基本无废气产生。(3)噪声现有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营噪声。根据福建合赢职业卫生评价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监测数据(监测期间正常运营),现有工程运营期厂界噪声厂界外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4)固废现有项目运营

      32、期间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物,经集中定期委托环卫工人清运。结合企业多年运营情况分析,项目现有工程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5t/a,废包装物约0.5t/a。表2.9-3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 1 * GB3 * MERGEFORMAT 废气废气量-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水生活污水400COD0.024氨氮0.00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物0.5不合格品0生活垃圾3.5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废手套0.005废机油0.22.9.3现有工程遗留的环境问题及整改要求现有工程在维修、保养设备过程产生废机油为0.2t/a,含油抹布、废手套为0.005t/a,因此

      33、本项目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福清市发布的2021年1月2021年12月份福清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1年连续1年的大气常规因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如下表3.1-1。表3.1-1 空气环境监测统计结果时间SO2mg/mNO2mg/mPM10mg/mPM2.5mg/mCOmg/mO3mg/m2021年1月0.0060.0280.0570.0220.80.0942021年2月0.0040.0170.0450.0220

      34、.80.1182021年3月0.0030.0240.0470.0220.80.1242021年4月0.0030.0180.0410.0180.80.1282021年5月0.0020.0210.0370.0160.80.1402021年6月0.0020.0120.0120.0040.30.10352021年7月0.0030.0100.0250.0110.60.1182021年8月0.0020.0140.0220.0100.60.0922021年9月0.0030.0130.0260.0120.60.1192021年10月0.0030.0100.0270.0110.60.1072021年11月0.0

      35、040.0190.0360.0150.60.1042021年12月0.0030.0230.0420.0200.80.104国家二级标准(年平均)0.060.040.070.03540.16达标情况达标注:CO为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O3为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由表3.1-1可知,福清市2021年1月2021年12月份,空气环境中SO2、NO2、PM10和PM2.5年平均值均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CO日均值第95百分数和O3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数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因此福清市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吹塑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为了解项目建设区域特征因子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引用同

      36、园区内福州瑞利车辆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刹车片800万套环境影响报告表(位于本项目东侧1.4km,具体见附图10)中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数据,该监测数据委托福建创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12月10日连续七天进行监测(4次/天),根据收集的监测数据可知,评价范围内非甲烷总烃现状浓度在0.330.36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2.0mg/m3限值要求。3.1.2水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福清湾的水质现状,本评价收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近岸海域第三期海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内容中F21号点位(25.6583N,119.5417E)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1年1

      37、0月22日,监测结果见下表。2021年福建省第三期近岸海域监测结果位置项目pHDOCOD亚硝酸盐氮石油类福清湾海域(F21)监测结果8.397.50.440.0160.0101GB 3097-1997二类标准7.8-8.5530.30.05综上所述,项目附近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良好,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3.1.3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福建省海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进行噪声监测调查。噪声监测结果见表3.1-4。噪声监测点位图详见附图6。表3.1-4 项目区域噪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检测

      38、点位检测日期及时间检测结果dB(A)北面厂界外1米1#2022.7.26昼间55南面厂界外1米2#昼间56西面厂界外1米3#昼间51东面厂界外1米4#昼间50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声环境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3.1.4地下水环境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判定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见表3.1-5。表3.1-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N轻工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有电镀工艺的其他类类

      39、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评价等级判据:本项目属于N轻工:116、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建设项目无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不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3.1.5土壤环境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土壤环境影评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其他行业,项目类别为类。根据导则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3.2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选址周边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本项目的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3.2-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见

      40、附图3。表3.2-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污染因素环境保护目标相对方位与项目厂界距离(m)规模/人环境功能及保护要求行政村大气环境塘西村东北158600空气执行GB3095-2012二级标准山下村西南163200海洋环境福清湾南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近岸GB3097-1997表1中第四类标准;主体GB3097-1997表1中第二类标准噪声厂界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污染物排放标准3.3.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吹塑和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

      41、5)表5中“非甲烷总烃”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的表A.1的相应规定(特别排放标准,见表3.3-1、3.3-2。表3.3-1 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污染物排放监控限值依据非甲烷总烃60mg/m315m0.3kg/t-产品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3.3-1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

      42、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依据监控点浓度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4.0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NMHC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不得大于6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不得大于20mg/m33.3.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CODcr、BOD5、SS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元洪投

      43、资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详见表3.3-2。表3.3-2项目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除pH外)类别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去向污水pH69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CODcr500BOD5300SS400氨氮45*石油类20动植物油100*:执行CJ343-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一级B标准。3.3.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区划为3类功能区,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标准限值见表3.3-3。表3.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位置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

      44、A)夜间/dB(A)项目厂界外1m365553.3.4固废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处置。危险固废按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处置;危险固废外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量控制指标3.4总量控制指标3.4.1总量控制因子根据国家“十三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及福建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闽环保财20165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闽环发20149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环评审

      45、批中落实排污权交易工作要求的通知(闽环保评2014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需进行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NH3-N、SO2、NOX、VOCS。3.4.2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不产生SO2、NOx,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CODcr、BOD5、SS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排放量共0.24m3/d(57.6t/a),经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排放。根据福建省

      46、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环发20141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其适用范围为:福建省范围内现有工业排污单位、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排污权的核定和管理。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不在需要购买总量的工业排污单位、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范畴,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运营期将产生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详见表3.4-2。表3.4-2 项目总量控制一览表污染物类别总量控制项目项目排放量(t/a)废气VOCS0.098根据福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大气污染联防联

      47、控联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项目涉及VOCs排放总量0.098t/a,需进行倍量替代。总量承诺书详见附件1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内已建厂房,施工期只需设备入驻及安装,不需要再进行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过程可能产生间歇性噪声影响及少量的包装废物。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高效低噪的施工设备,以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包装废物委托环卫工人定期清运。施工期环境污染均为短期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将消失。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废气污染源强分析(1)有机废气据调查,本项目PET瓶胚加热温

      48、度一般在8090,在此温度下PET树脂不会发生热解,因此不会产生焦碳链焦化气体,但会产生少量的软化废气,通以非甲烷总烃计。同时手提生产时注塑过程加热在100120温度,在此温度下聚丙烯和聚乙烯树脂不会发生热解,因此不会产生焦碳链焦化气体,但会产生少量的软化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量核算系列手册,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吹塑的非甲烷总烃排放系数为2.7千克/吨-产品。本项目年加工150万个PET塑料瓶和配套的手提,共使用PET瓶胚160吨/年、聚丙烯26吨/年、聚乙烯9.0吨/年、色母粒0.6吨/年,合计为195.6吨/年,则吹塑废气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0.53t/a。项目吹

      49、塑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设计风量为15000m3/h。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以90%计,注塑机和吹瓶机车间位于密闭车间内,集气罩对吹塑废气的捕集效率按90%计,未被收集的吹塑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生产车间排放。本项目年生产时间为1920h,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48t/a(0.25kg/h),有组织排放量为0.048t/a(0.025kg/h),无组织排放量为0.05t/a(0.03kg/h)。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2-1,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2-2,当活性炭吸附饱时(按100%失效),

      50、则非正常情况下废气排放情况见表4.2-3.表4.2-1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排气筒编号污染源名称排气量(m3 /h)污染物名称产生状况治理措施去除率()排放状况浓度(mg/ m3)速率(kg/h)年产生量(t/a)浓度(mg/ m3)速率(kg/h)年排放量(t/a)DA001吹塑/注塑废气15000非甲烷总烃16.70.250.48活性炭吸附装置901.670.0250.048表4.2-2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污染源名称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量(t/a)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面源高度(m)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0.050.05

      51、0.0354113非正常排放情况考虑有组织有机废气净化设施发生故障,有机废气污染物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的情景,非正常排放不考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在风机故障发生时,应立即停产,非正常排放时间按1h计算,非正常排放量核算下表表4.2-3。表4.2-3 非正常情况下废气排放情况排气筒编号污染源名称排气量(m3 /h)污染物名称产生状况治理措施去除率()排放状况浓度(mg/ m3)速率(kg/h)年产生量(t/a)浓度(mg/ m3)速率(kg/h)年排放量(t/a)DA001吹塑/注塑废气15000非甲烷总烃16.70.25/活性炭吸附装置016.70.25/4.2.2废气达标分析项目废气达

      52、标排放分析见表4.2-3。表4.2-3 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源强标准限值标准来源是否达标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吹塑/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1.670.0256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481000/195.6=0.25kg/t-产品0.3kg/t-产品根据表4.2-3可知,本项目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非甲烷总烃”相关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2.3废气治理措施有机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区的注

      53、塑机、吹瓶机为相对密闭的设备,同时将注塑机及吹瓶机放置在密闭车间中,并设置集气罩进行局部收集,并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对注塑、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废气收集、处理、排放见图4.2-1。图4.2-1 废气收集收集、处理、排放图本项目吹塑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捕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的原理:活性炭是一种具有非极性表面、疏水性、亲有机物的吸附剂,活性炭常常被用来吸附回收空气中的有机溶剂和恶臭物质,它可以根据需要制成不同形状和粒度,如粉末活性炭、颗粒活性炭及蜂窝活性炭。活性炭吸附的实质是利用

      54、活性炭吸附的特性把低浓度大风量废气中的有机溶剂吸附到活性炭中并浓缩,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的空气直接排空,其实质是一个吸附浓缩的过程,是一个物理过程。本项目活性炭为蜂窝活性炭。因此,项目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从技术、经济角度考虑是可行的。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注塑加热工序、吹瓶工序未能通过集气罩完全收集的有机废气。项目通过设置集气罩和密闭车间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结构简单,维护操作方便,只要定期对活性炭吸附装置的维护,定期对活性炭等的检查和更换,可确保活性炭吸附装置长期稳定运行,有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要求项目年定期对有机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发现超标时,

      55、也应及时更换活性炭,工作人员应根据计划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必要的部件和材料,维护人员应做好相关记录,废气治理设备的维护应纳入全厂的设备维护计划中。 PAGE 31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2-4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产生源强排放形式治理设施处理能力m3/h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源强排气筒概况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是否达标监测要求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主要污染物产生速率(kg/h)主要污染物产生量(t/a)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污染物排放速率(kg/h)主要污染物排放量(t/a)编号及名称高度m内径m温度类型地理

      56、坐标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吹瓶机/注塑机非甲烷总烃16.70.250.48有组织活性炭吸附1500090%90%是1.670.0250.048DA001排气筒150.25常温一般排放口E119.4675401;N25.7132993/60达标DA001出口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0.030.05无组织/是/0.05长宽高:54m11m3mE119.4675401;N25.7132993/4.0达标厂界、厂内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合计非甲烷总烃/0.53/0.098/表4.2-5 本项目废气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表项目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过程控制技术执行标准排放形式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类

      57、型污染防治设施名称及工艺是否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可行技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塑料薄膜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塑料丝、绳及编制品制造,泡沫塑料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人造草坪制造,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废气非甲烷总烃溶剂替代密闭过程密闭场所局部收集GB 16297GB 31572GB 14554无组织/是否一般排放口臭气浓度、恶臭特征物质GB 31572dGB 14554有组织喷淋;吸附;吸附浓缩+热力燃烧/催化燃烧一般排放口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非甲烷

      58、总烃密闭过程密闭场所局部收集GB 31572GB37822-2019无组织/一般排放口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GB 14554有组织活性炭吸附装置一般排放口 PAGE 35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1 废水污染源强分析(1)生活污水扩建项目新增员工6人,均不在厂区食宿,用水量以50L/d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合计为0.3t/d(72t/a),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4t/d(57.6t/a),生活污水水质如下:COD:400mg/L、BOD5:220mg/L、SS:200mg/L、NH3-N:35mg/L。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

      59、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表4.3-1。表4.3-1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源名称产生量处理措施排放量mg/Lt/a经厂区内已建的化粪池处理mg/Lt/a生活污水0.24t/d(57.6t/a)COD4000.0232600.015BOD52000.0121300.007SS2200.0131540.009氨氮350.002350.002(2)生产废水本项目吹塑完成后需要采用循环冰水机对塑料瓶进行冷却,同时采用冷却塔对循环冰水机进行冷却,该部分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冷却水补充水为13.56t/a。生产用水

      60、情况详见表4.3-2。表4.3-2 项目生产用水量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数量设计循环水量运行时间循环用水量补充水量1循环冰水机1台6m3/h台8h48m3/d0.24m3/d2冷却塔1台40m3/h台8h320m3/d3.2m3/d合计368 m3/d3.68m3/d根据表4.3-2,项目生产循环总用水量为368m3/d,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此部分生产废水经冷却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考虑到蒸发损耗,每天需定期补充6.88m3/d自来水。生活用水化粪池57.657.614.472自来水61.56元洪污水处理厂循环冰水机冷却用水57.657.611520冷却塔冷却用水

    年吹塑PET食用油瓶150万个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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