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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区)提供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2024.02.13 | admin | 32次围观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1

      本辖区内无宅基地或“一户一宅”证明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自然资源局

      2

      村级法人代表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局

      3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嘱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自然资源局

      4

      土地被征用证明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各类贫困人员社保、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20届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取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岳市劳服〔2019〕4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高等教育助学金(岳阳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申请表)

      《财务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

      民政局

      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司法局

      6

      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和居住证明

      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

      《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司法局

      7

      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基础信息的录入、修改、变更证明

      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基础信息的录入、修改、变更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乡〔2017〕8号)

      财政局

      8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市场主体设立、变更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69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

      《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试行)》

      9

      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市场主体设立、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69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农业户口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市场监督管理局

      11

      亲属关系证明

      市场主体登记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12

      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办理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13

      在非申报地房屋、收入及未享受低保待遇等证明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

      岳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民政局

      14

      夫妻关系证明

      婚姻档案遗失的情况下补领婚姻登记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

      民政局

      15

      丧偶证明

      配偶死亡的对象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民政部关于做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99号)

      民政局

      16

      收养人情况证明

      办理收养证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民政局

      17

      场所使用权证明(场地、住所由村、社区提供的)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民政局

      18

      同意落户证明

      私自收养婴幼儿落户在农村地区收养人户内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2〕12号

      公安派出所

      19

      长期居住本地且与原户主分开生活证明

      分立户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2〕12号

      公安派出所

      20

      死亡证明

      户口注销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2〕12号

      公安派出所

      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

      《岳阳市殡葬管理规定》岳政发〔2015〕11号

      民政局

      办理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或在职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40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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