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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基层选取、专班审核、部门会商”的工作程序和“一乡镇(街道)一清单”的工作要求,推进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二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按照云南省“五级十二同”标准,动态完善云南省政务服务后台管理系统信息,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三是积极推进产业园区赋权。聚焦思茅产业园区发展需求和管理实际,配合产业园区认真梳理

    2024.02.11 | admin | 43次围观

      附件1

      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联合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3)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4)负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协调进驻中心各部门服务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规范各窗口业务受理及办理行为,确保政府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在政务中心的受理及办理行为阳光、规范、透明。

      (5)指导、协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规范服务窗口业务受理及办理行为,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报送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6)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协同窗口进驻部门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年终考评工作,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政务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7)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

      (8)联合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行政监督部门制定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执法监督细则和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

      (9)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10)联合有关部门对进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的管理、使用、出让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事务办理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管。

      (11)负责受理申请人、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并按职能职责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2)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进行业务指导。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电子政务与信息技术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所属单位1个:

      普洱市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规范场所建设。积极推进倚象镇、龙潭乡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融合建设试点工作,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和标识,扎实推进基层“两中心”一体化建设,推动“一窗通办”向基层延伸;二是规范窗口设置。结合普洱市助企纾困(智慧政务大厅)数字化平台项目建设,创新打造“市区合一”政务服务“1+X”综窗集成服务“普洱模式”;三是规范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管理、考核、投诉等规定,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确保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政策通、业务精、服务优。

      3.深化服务功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一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建立健全思茅区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集成“一件事一次办”16项;二是推进“帮代办”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针对区级重大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有代办需求的企业,配备“首席代办员”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无偿服务;三是推进“24小时自助”服务。延伸拓展“早市”“夜市”、特殊时段午间无休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的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提供公安交管、公积金、税务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30余项办理服务事项,缓解窗口办事压力,切实解决上班职工请假办事不方便的问题。

      4.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一是大力推广应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推进区级32家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87.31%,;二是全力推进普洱市助企纾困(智慧政务大厅)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智能化”办理,提升大厅功能布局、服务设施设备、服务流程标准化水平,完善大厅服务功能,大厅端办理事项的分办、督促、销号实现全过程数字化跟踪管理。

      5.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一是优化流程、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整合项目进场登记、场地预约、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四个环节统一为“四合一”流程,整合共享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减免保证金,降低交易市场成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规范保证金收退,无历史沉淀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压力;三是强化交易现场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推进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设置辅助评标室、门禁等,确保专家独立评标,进出评标区人员全部授权进出,实行评标全流程监督。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设置6个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席位,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评标工位随机抽取”方式,开启“工位制评标”模式,实现了专家评标“不见面”、同室“不同标”、评标“无干扰”、全程“可追溯”的公正评审,进一步推动评标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7.9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7.992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60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7.99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7.99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7.9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60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7.99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67.9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59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2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23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上级要求,需要改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因此,项目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03(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51.7054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2.4966万元,增加17.41%。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2.201(类)03(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236.4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4万元,增1.90%。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设中心、窗口管理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01(类)03(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94.0042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2551万元,增长1.3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4.208(类)05(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0.008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减少0.008万元,减少5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

      5.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33.4523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4338万元,增长15.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6.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0.5581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0927万元,增加19.91%。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9.6350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减少0.4992万元,减少4.9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8.210(类)11(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6.7766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减少0.5368万元,减少7.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210(类)11(款)03(项)2024年预算数为8.0959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3549万元,增长20.1%。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210(类)1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268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2942万元,增长14.91%。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1.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5.0893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3254万元,增加15.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512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752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相同。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604.2586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99.340467万元,固定资产4.918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0.9123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913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普洱市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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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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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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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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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项目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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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资金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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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项目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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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项目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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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基层选取、专班审核、部门会商”的工作程序和“一乡镇(街道)一清单”的工作要求,推进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二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按照云南省“五级十二同”标准,动态完善云南省政务服务后台管理系统信息,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三是积极推进产业园区赋权。聚焦思茅产业园区发展需求和管理实际,配合产业园区认真梳理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基层选取、专班审核、部门会商”的工作程序和“一乡镇(街道)一清单”的工作要求,推进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二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按照云南省“五级十二同”标准,动态完善云南省政务服务后台管理系统信息,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三是积极推进产业园区赋权。聚焦思茅产业园区发展需求和管理实际,配合产业园区认真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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