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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实施!“宅基地买卖”放宽!能否高价卖给城里人?速看

    2024.02.27 | admin | 20次围观

      “两块地”(承包地与宅基地)是农村户口居民可以享受的基本土地权益,依照现行的土地管理基本制度,其所有权是国家或集体,而农民只是享有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的使用权、资格权。原则上,每“户”农村居民均可享有属于自己的“承包地”与“宅基地”,按照规定禁止使其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且不允许恶意破坏、超占、多宅以及“非法买卖”。以宅基地为例,近些年来长期“空置”的现象呈愈演愈烈的趋势演变,越来越多的农民在进城落户之后并未“占地建房”,而使大面积的宅基地形成“沉睡的资产”,造成资源的浪费。这不,为了盘活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并提高其利用价值,国家进一步推动并持续深化宅基地基本制度改革,在100多个试点区县推行“宅基地新规”,同时落实有偿退出、跨村买卖等举措。

      

      众所周知,以往闲置宅基地的买卖只局限于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即牵涉到宅基地的交易,买卖双方必须为同一个村集体组织成员。而在推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区县,国家“放宽”了对宅基地买卖的限制,即允许非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进行“跨村买卖”,且买卖行为与宅基地权益均受到法律保护!比如在浙江义乌市某街道的宅基地跨村安置投标现场,吴先生便以150.5万元的价格竞得了54平方米的宅基地,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试点地区,除了宅基地能够“跨村买卖”之外,也允许“跨镇流转”。比如在浏阳市洲田村,外村镇的唐先生便以14万4千元的价格拍到了宅基地。有专业人士称,此举打破了宅基地只能在本组、本村内部流转的限制,有效盘活了闲置已久的宅基地资源。事实上,在整个市域内实施试点政策的绍兴市,还允许闲置宅基地“跨县买卖”,再度提升了其财产价值。

      

      目前来看,虽然宅基地跨村、跨镇、跨县买卖只局限于试点地区,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试点经验得到进一步的总结与推广,未来农村的宅基地交易政策会进一步放宽。同时,也释放3个方面的利好:①提高宅基地的财产性价值,给农户带来实质性的经济收益;②为整合宅基地资源开发提供新的契机,助力民宿、农家乐及乡村旅游业发展;③盘活了闲置宅基地资源。如上所述,既然试点区县宅基地买卖已经允许跨村、跨镇,甚至跨县,那么农村的宅基地能否卖给城镇户口的居民呢?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以湖南浏阳市为例,当地作为宅基地改革的试点区域,允许宅基地在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下进行市域内农村户口村民之间的跨村、跨镇流转。换言之,跨村、跨镇买卖只局限于农村户口之间,禁止城里人买卖宅基地。

      

      当然了,农民想把宅基地卖给城里人以获得更高经济收益的想法可以理解,但就目前的政策而言,国家并没有“开这个口子”,也没有放宽这一限制的想法!而且,如文章一开始所讲,宅基地是农村户口的居民可以享受的一项基本权益,国家之所以禁止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其实很大程度上还是为了切实维护咱农民的土地利益,避免城里人购买之后咱农民连最基本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大家不妨仔细想一下,究竟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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