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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精选(九篇)

    2024.02.26 | admin | 31次围观

      第1篇: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范文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是清理和规范各种涉农乱收费、摊派收费行为;二是纠正挪用、占用惠农资金。

      二、专项整治的责任分解

      (一)开展惠农资金督查。主要督查惠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问题。市财政局、市综改办、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粮食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的自查工作;市农机办负责牵头组织农机购置补贴的自查工作;人保财险支公司负责牵头组织政策性“三农”保险费补贴的自查工作;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畜牧良种补贴的自查工作;市水产局负责牵头组织渔业柴油补贴的自查工作;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农村沼气建设资金补贴的自查工作;各镇街道负责牵头组织对村级组织收费情况的自查工作;市经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向农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由市经管局负责牵头组织自查工作。

      (三)保护农民财产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一些地方在土地征占、村庄整治、承包地流转、宅基地使用、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利。由市经管局、国土局、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自查工作。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整改提高分别实施的方式进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4月25日开始至9月25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5月15日)。各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要对2011年以来群众反映的问题、明查暗访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在此基础上,重点检查2013年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做到边查边改。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6日-7月15日)。各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要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成立工作专班,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改提高阶段(7月16日-9月25日)。各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农业局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各负其责,抓好组织实施,并及时综合情况。各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协作配合。各单位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明确一名专人为具体联系人的工作机制。4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农业局办公室备案。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连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督导问责。各地各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办检查。对推进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将督促进行“补课”、“返工”;对消极应付、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在效能考核中扣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纪律责任。

      第2篇: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范文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21〕25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喀什地区耕地保护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关于严格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等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以自治区下发的耕地“非农化”疑似图斑为重点,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标,全面排查处置“十三五”时期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六种耕地“非农化”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坚持新增问题“零容忍”、存量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和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负责。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联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二)坚持实事求是。对明确禁止的六种行为,按照“全面摸底、分清类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要求,直面问题不回避,履职尽责敢担当,对正在发生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做到新增问题“零容忍”“零增长”;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存量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主动认领、积极整改,不搞“一刀切”,妥善严格处理。

      (三)坚持依法依规。针对核实排查认定的问题,按照“严守红线、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边查边改”的要求,仔细甄别问题情况,主动研究处置意见,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完成时限;该完善手续的及时完善,该恢复耕种的限期恢复,最大限度保护耕地。

      (四)坚持统筹兼顾。将遏制耕地“非农化”与巩固“大棚房”清理成果、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成果、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统筹推进、一体落实,统筹好耕地保护与交通水利建设、绿化造林、美丽乡村建设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遏制新增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严格控制增量,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既处理事、也处理人,确保恢复耕地种植,形成对新增问题“零容忍”高压态势。

      (二)处置存量。全面排查认定“十三五”时期(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耕地“非农化”问题。2021年主要任务是建立问题清单、主动认领任务、研究制定处置政策措施,边查边改、全面整改、先易后难、妥善处置,与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专项整治问题同步处置,确保2022年全部处置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将遏制耕地“非农化”工作经验和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形成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始终保持对新增问题“零容忍”高压态势,使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成为带电“高压线”,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核实

      以自治区下发喀什地区“十三五”以来180264个疑似“非农化”图斑为核实排查对象,通过内业技术措施和外业实地调查,核实乱占耕地建设或变相侵占耕地情况,包括违法违规主体、用地面积(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用地性质、违法违规时间、类型、用途等情况,分门别类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六个严禁”问题清单。

      1. 核实范围

      聚焦“十三五”时期(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耕地“非农化”问题,以2015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期数据。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批复的土地上进行非农化建设、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并上图入库的设施农业用地、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未到期的、地区级以上部门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退地节水等项目占用耕地,不纳入本次耕地“非农化”问题。

      对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六类问题,进行核实排查。

      2. 核实排查类型

      一是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重点核实排查超出国家批准规模和范围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等行为的违法主体、责任单位、用地面积、违法违规时间、类型用途等情况。

      二是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重点核实排查在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超过3米)建设绿化带的违法主体、责任单位、超出面积、违法违规时间等情况。

      三是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重点核实排查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能否恢复、违法主体、责任单位等情况。

      四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重点核实排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名称、保护区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划入时间等情况。

      五是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重点核实排查违反规划、未取得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项目名称、违法主体、责任单位、占地面积、建设时间等情况。

      六是违法违规批地用地。重点核实排查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名称、责任单位、占地面积、建设时间等;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的责任人、责任单位。

      3. 核实排查组织

      以县(市)人民政府为主体,制定具体核实排查计划,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方法步骤和措施。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村(组)、“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力量,压实属地责任,逐乡逐村开展拉网式核实和合法性审查。全面、细致、准确地收集违法事实,通过对内业核实中疑问及典型问题图斑利用APP进行外业实地调查举证,逐一建立问题图斑台账,确保不留死角。

      (二)分类处置,边查边改

      1.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1)要合理规划引导林草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管制规则,退耕还林还草、退地节水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

      (2)严禁变相增加灌溉用水,切实落实减水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2. 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3)根据喀什地区资源禀赋,科学编制林草“十四五”规划,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要求,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4)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要立即停止。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林业和草原局

      (5)对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

      (6)新增的绿色通道,对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进行必要性论证和报批。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

      (7)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

      3.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8)各县市要对河道(水库)环境整治、景观绿化公园等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排查,核查是否存在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行为,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的立即停止。

      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确需占用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项目,应立即停止并纠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和草原局

      (9)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

      4.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10)编制地区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

      (11)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造成明显影响的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依法依规采取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措施,妥善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12)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允许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耕地规模前提下,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

      5.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13)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加强农村区域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各县市在加快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核实排查核实工作的同时,必须完成农业设施用地上图入库工作,确保农业设施用地依法合规。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6. 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15)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各县市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

      要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20〕32号)文件规定,逐一排查各类项目用地批准手续,严禁未批先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16)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对2018年以来,各类基础、民生、援疆等项目建设涉及的临时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分类处置,不得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三)及时开展审查

      地区农房办对各县市农房办上报已整改销号的问题图斑台帐,审核后上报自治区遏制耕地“非农化”监测监管平台。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非农化”问题,要确保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恢复整改到位,督促落实县市人民政府问题查处整改责任机制;对涉及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工程、民生、脱贫攻坚等项目未批先建,符合补办手续的,压实县市人民政府处置责任,经县市人民政府举证,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纳入县域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按规定补划,并办理用地手续。

      (四)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日常巡查、信访途径、媒体报道、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等方式,健全预警预防机制,畅通社会化举报渠道,及时掌握、梳理、汇总用地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或变相侵占耕地行为,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联合执法、从严执法,营造“逢违必拆”“露头就打”的氛围,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核查举证工作完成后,建立健全喀什地区遏制耕地“非农化"成果数据库,实现对耕地“非农化”动态监测。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建立问题清单挂账处理制度,督促对存量问题依法依规整改、加快整改,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要构建适宜工作有效开展的部门会商、信息共享制度和机制,研究解决重点和疑难问题,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地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是遏制耕地“非农化"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专项行动开展,地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加强协作,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联络人员,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坚决扛起专项行动政治责任,坚持上下共同抓,工作部署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狠抓落实,抓出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本地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完成本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要组织实施本地“十三五"期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自查考核工作,将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考核内容,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或变相侵占耕地问题,特别是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执纪问责力度,通过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措施推动违法案件查处到位,严厉震慑违法行为。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查处整改“回头看”工作,做好对查处整改成效的再跟踪、再核查,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不出现反弹回潮。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沟通,严禁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在专项行动工作中不认真、摸底不实、处置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谋取私利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3篇: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范文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破解举措

      一、“三农”问题的概念、地位

      1、“三农”问题的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都比较落后,制约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现实社会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简称为“三农”问题。

      中国农业历史悠久,以精耕细作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养育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但近二三百年来,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农业和农村长期停滞和衰落。没有得到很好的休养生息,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业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而且国内民不聊生,农村凋敝,绝大多数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建国前的战乱和的统治,使原本就很羸弱的农村、农业、农民处境更为悲惨。建国后,为了发展工业,不得不采用剥夺农业的方式来进行积累,使农村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工业,农民生活与城市有极大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使我们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一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一次飞跃性发展,很快它的弊端也显露出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使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受到了限制。如何在不触及农民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业现代化问题?如何改善城乡差距?都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

      2、“三农”问题的地位

      在21世纪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同样将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征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否取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与否,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尤其重视,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深化下去,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解决农村问题是中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我国农村虽然有局部的繁荣,但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经济的双重挤压下,中国农村处在破产的边缘,孕育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

      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引人关注。

      2003年2月8日,《人民日报》用第2版一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文章《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而奋斗》。这篇文章是在1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出“三农”问题在新领导集体整个施政战略中具有前所未有的分量,更引人注目的是,一种新的思路和施政理念正在悄然中形成。这是一次不寻常的农村工作会议,这次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特别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以及其他3位新任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都出席了会议,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会议文件对“三农”问题的提法有了新的表述,称其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此之前的提法是“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会议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中央新领导集体这种“三农”问题的治理理念显然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背景就是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

      二、现有的一些错误看法

      现在在很多人的意识当中存在忽视“三农”问题的错误想法,有的认为目前我国农业能基本保证全国粮食需要就可以了,主要发展工业;有的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只要一段时间抓抓就能立竿见影,不需要长抓;有的认为“三农”问题仅仅是涉及面很窄的问题,只要就农论农就可以解决。这些都是错误的看法,实际上“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是否能持续进行下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各个领域,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长期不懈地调整改善,真正下力气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破解“三农”难题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1、要在思想意识上重视“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如何正确看待“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在直面WTO的新格局状态下,“三农”这一基础的脆弱,不仅已经对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形成极大制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一些专家曾指出,只有减少农民才能保护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现代化,才有在下个世纪中叶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据保守统计,目前全国大约仍有5000万左右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现实的难题和形势的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加深对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看到中国“三农”问题的要害和关键是,在宏观战略上要解决好广大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在微观上要解决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问题,这才是在我们这个农村人占绝大多数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点难点所在。必须把“三农”问题这一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础性问题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

      因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如何着力解决和缓和农民增收这一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矛盾与困难,就显得大为重要和迫切了。我们对“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一定要重视它,一定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它,要有长期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识。

      2、需要减轻农民的负担。2002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坚持采取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对减负的治理,对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情况,曾多次文件严加制止,但收效不大,全国各地到目前为止仍普遍存在“三乱”现象。减轻农民负担,开展清费治乱减负的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其次,要定期开展复查,注意和防止涉农负担反弹,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3、要想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国民财富的占用权。城里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国家承包了,而农村的一切基础设施都是农民自己集资办起来的,产权却属于国有。不仅如此,农民用电、打电话比城里贵,农民孩子读书,老师的工资农民付,城里的教师工资国家付,城里有最低保险,医疗保险,国家的财政只是市民财政。农民只有负担,农民如何才能富起来?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自由迁徙权利。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权利,应给农民同样的贷款权利。不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农村经济无法提高,农民永远也翻不了身,“三农”问题永远也破解不开。

      4、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必须进一步解放农民。历史证明:每给农民松一个绑,国民经济就有一次大发展,农村经济就有一轮高增长。现在,套在农民身上的绳索还有很多,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民离开农村和进入城市的一切收费,取消农村户口。歧视性的政策和不合理收费极大地阻碍了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取消对农民休耕的限制政策。将来中国农民要有不生产经营的自由。开通城乡产权交换的渠道,鼓励“资本家”下乡做“地主”,农民进城当工人。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解放农民就是解放最大的生产力,减负仍不是最终的增收目标,只有在农村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农村产品产销的机制,实现的增收,是最有实际意义的,也是脱贫的关键。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开展综合农业(林、牧、旅游业)和进行结构调整,大力扶持有市场需求的龙头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盲目,而是指导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要让农产品卖个好价钱,这样农民就能增收了。对于农业的投入要增加,主要用于品种改良和抵御自然灾害的工程方面。小城镇的建设要慎重,有条件的地方要快上,没有条件的地方,也不能一哄而上。农民进城打工也是一种转移,工作政府要多指导,组织好。对待民工的问题,也要贯彻《劳动法》对待。只有解除套在农民身上的土地枷锁,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实行规模经营,农业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农产品才能真正形成合理的价格。

      5、破解“三农”难题需要因地制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破解“三农”难题需要新措施: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

      ①回报农民———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该进入“以工补农”阶段了。所以,不仅要取消农民负担,今后要逐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的投入。农村税费改革应该进一步减少税费的征收。现在的问题是尽量减少农民负担。第一,是中国农民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还给补贴,我们更应该扶植他们增强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第二,中国农业GDP的比重仅占百分之十五,却要养活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根本无力承担税费任务。在可能的情况下停止向农民收取一切税费,用十年时间恢复和提高农村生产力,培育农村土地租赁市场,促进现代农业体系的形成,以应对WTO的加入。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就会冲击我们的农产品,城市不要本国农产品的时候,不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危机,也是国家的危机。为什么我们的农产品价格高?主要的原因是土地承包制限制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机械化、科技水平的差异。美国农业已经农场化了,一般规模是5000亩,我国则是家庭经营,户均不过六、七亩,最大的户也不过二、三十亩。为什么我国农业不能规模经营?除了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把农民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自完全还给农民和农产品价格过低过,另一个原因就是:过高的农民负担抑制了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其实农村改革说简单也非常简单,那就是一步步地减少对农民的束缚,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当农民有充分的自由后,很多长期困扰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②尊重农民———重构县乡基层政府。我们常说,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个基层政府的构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老百姓的要求来构建,绝不可照葫芦画瓢。应当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人民群众意见构建县乡政府和政府部门,而不是我们所说的“机构改革”。

      ③依靠农民———让人民群众管理政府。任何一个政府,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就会膨胀、腐败,会走向人民的反面。人民群众怎么管理基层政府呢?第一,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第二,财政的钱怎么花,由当地组织和民间社团讨论,人大决策,政府照着执行,执行过程接受党组织民间组织和人民代表的监督。第三,公仆违背了民意,人民有权力罢免。第四,政府所有政务必须公开,随时接受监督、质询。党的基层组织,应依靠人民加强对政府的建设领导和监督,党永远应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解决三农和农村经济问题,如果没有大思路、大前提、新战略、新举措,是无所作为的。

      6、解决‘三农’问题,一定要跳出来,要有创新的思维。

      首先要确立强烈的富民意识,在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从实际情况看,凡是农民增收幅度比较大的地方,增收的动力源主要靠的是劳力转移、结构调整、土地扭转、多种经营等。近几年迅速崛起的个私经济,已成为推进农业劳力转移的先锋,成为解决农村就业的关键,成为农民最现实、最直接的致富“亮点”。应该在指导思想上,把这些“渠道”作为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还要确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在结构调整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绿色农业、三资农业,用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经营农业”的“火车头”,逐步形成“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特色,为农业结构调整导航。

      要确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要破除“责任田是保命田”、“种田万万年”的旧观念,破除把“承包期30年不变”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引导农民“以土生财”,把资源转化为资本,大胆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土地作价入股,使农民成为股民,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让土地向具有经营资质的种养能手积聚,向具有资本实力的“三资”农业积聚。

      参考文献:

      1、沈亚军《WTO与“三农”》;《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2002年第3期

      2、郑庆昌宋国林王东炎《透视“科技特派员”制度——农村科技推广体系转变与破解“三农”》;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5期

      第4篇: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范文

      关键词:科技创新;服务“三农”;公益职能;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3547(2014)02-0072-05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兴则百业兴,农民富则万家富,农村定则天下定。“三农”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30 a来,围绕“三农”问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数十个中央全会文件和10个中央“一号”文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三农”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从总体上来说,我国的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村发展依然滞后,农民增收依然困难。在新的历史时期,“三农”问题依然严峻,服务“三农”工作任重而道远。党的十七大重点指出,21世纪,中国的发展进程中面临着六大严峻挑战,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并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党的十报告再次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1 新时期服务“三农”的内涵

      “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的问题,农村问题主要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农民问题则包括农民素质和农民增收两个问题。“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解决“三农”问题,为“三农”搞好服务,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透过“三农”问题的本质,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第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三农”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做好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协调工作。第四,坚持统筹兼顾。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2 农业科研单位在服务“三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是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研单位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多年来,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农业科技支撑和农业科技创新的突出地位,再三阐述了农业科研单位的公益职能。如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力度,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七大特别指出了有效实施科学发展观的七大主题,其中重要的一个主题就是“集中关注科技进步对于发展瓶颈的突破”。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农业公益体系,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

      随着国家对“三农”政策的倾斜与调整,农业科研单位在“三农”服务中的公益性职能日益凸现。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服务“三农”已经成为政府部门对农业科研单位的一项重要的功能定位。如武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业务范围为“开展农作物研究,为郊区、县科技兴农服务承担横向科研课题,下派科技副乡长、副镇长,提供优良农作物种子及农产品,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近年来,该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自身的职能职责,围绕武汉市的瓜菜产业,通过搭建研发平台,有效地履行了科技创新、科技示范、科技培训、科技救灾等公益职能,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和服务“三农”中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示范带动效果,为武汉市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较好的科技支撑。

      在具体的服务“三农”实践中,该所按照“研究一项成果、集成一套技术、建立一片基地、致富一方百姓”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以项目为依托、以基地为平台、以专家为纽带、以技术为保证”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服务专班,有效地实现了服务“三农”“三对接”和“三到位”。

      三对接,一是该所与相关乡(镇、场、街)签订基地共建协议书,在当地建立“三农”科技服务站,实现了所与乡(镇、场、街)的服务对接;二是该所的技术专家与农户结成服务对子,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书,实现专家与农户的服务对接;三是所属企业(如维尔福种苗公司、禾丰瑞公司)与基层专业合作社签订种苗、肥料服务协议书,实现了公司与协会的服务对接。

      三到位,即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该所还通过发放专家服务联系卡、制作科普光碟、建立示范户登记档案、组织召开现场观摩推介会等形式,不断扩大与巩固服务“三农”成效。

      通过近年来的对接服务,该所分别在江夏土地堂、汉南乌金农场、蔡甸侏儒街及东西湖的东山农场建立了4个稳定的“三农”服务示范基地,每年在全市示范推广西甜瓜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面积达到3 333 hm2,为武汉市调整种植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示范基地的窗口和带动效应,较好地促进了武汉市的西甜瓜产业向区域化、特色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如汉南乌金大棚一种多收礼品西瓜、蔡甸侏儒的延秋西瓜及东西湖东山的优质嫁接西瓜等等,如今,在市场上已是小有名气,武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优质西甜瓜种苗及优质配方肥料也开始走向武汉地区乃至湖北省的千家万户。

      3 在服务“三农”实践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

      3.1 客观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差。特别是很多地方的田间沟渠因年久失修,排灌尤为不便,遇到连绵阴雨或干旱天气,就会发生天灾。二是农产品销售与加工环节滞后,农民承担的市场风险较大。目前,我市大部分农村依然是单家独户的分散生产经营模式,少数地方虽建立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但真正发挥作用的不多,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与销售加工链断裂,农民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依然严峻,“瓜贱伤农”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农民只看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滥施滥用化肥农药,造成土壤结构破坏、农药残留和环境污染严重。四是农民素质参差不齐,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缺乏后劲。农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眼下,在农村流传着一种“吃饭靠种地,致富靠打工”的说法,许多农村青壮劳力都外出打工,留在家里大多是老、弱、病残,他们从事的仅仅是简单的农业生产,目的只是为了解决口粮问题,对农业致富的热情不高。

      3.2 主观方面的问题

      由于农业科研单位自身条件的限制,再加上国家宏观政策的不断调整,在“三农”服务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功能定位不准、机构设置不专、工作队伍不稳、项目经费不足、覆盖面不广、特色亮点不多、宣传造势不够等等。一是科技服务战线拉得太长,布点太多,人手不够,经费不足,精力不济。如武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近年来的服务范围几乎覆盖到全市所有的郊区,每年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向示范服务点送技术、送种苗、送肥料,投入资金在20万元左右。二是服务的内容、形式及机制跟不上现代农业发展的节奏,有待创新。如该所近年来仅仅围绕着西甜瓜来开展科技服务,不能满足农民多种经营的需求,服务的内容要进行拓宽和更新。

      4 重创新,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

      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受到自然环境、市场等多方因子的制约,要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服务“三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协作与联动,特别是要按照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这既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也是科研单位自身发展的要求。因此,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农业科研单位要立足自身优势,合理定位,找准切入点,不断探索服务“三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

      4.1 创新工作思路,摸清切入点

      现代农业重点强调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模,二是效益。建立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首先,我们必须改变过去松散、随意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规模化经营、集中化服务、全面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真正做到服务有亮点、田里有看点、我们有说点,既让农民得到实惠,我们自身在实践中也能得到发展。其次,“三农”服务要结合各地的资源条件、产业现状及种植习惯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推广实用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要做好示范项目的调查记载及示范户的登记工作,不能搞花架子,走过场。通过我们的言传身教,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给农民做示范,把我们的“三新”技术真正地转化为生产力。

      4.2 创新服务内容,抓住着力点

      近年来我所的科技服务内容多为推介西甜瓜种植技术,服务对象一般是留守的年长农民,服务形式大多是室内培训、田间指导。随着现代都市农业快速发展,这些内容已不能满足市场和农民多种经营的需求,有待拓宽和更新。如服务内容由单一的西甜瓜向大农业转变,由追求单纯的产量、效益向生态、环保转变;服务对象由传统型守旧老农向知识型新生代的农民过渡;服务形式由单一的培训向现场观摩、网络咨询及技术入股等多元化方向发展。

      ①加大对农民进行综合素质的培训 帮助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努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应用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开办夜校、组织观摩学习等等。

      ②加强农业“三新”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30%左右,武汉市约58%,而发达国家的成果转化率高达80%。加快成果的转化,除了建立健全农业技术市场之外,我们还可以与当地政府部门、龙头企业及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如建立成果示范基地、培养科技示范户等等。

      ③注重农业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 及时向农民提供科技信息、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

      4.3 创新服务形式,找准落脚点

      ①科技示范 成果示范基地既是科研成果展示的一个重要窗口,同时也是联系农户和科研单位的桥梁和纽带。近十年来,该所积极倡导“以项目为依托、以基地为平台、以示范户为纽带、以技术为保证”的示范推广模式,大力推广西甜瓜高效栽培“三新”技术,取得了较好的示范带动效果,受到瓜农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一致好评。该所先后在江夏土地堂、东西湖东山农场等地建立嫁接西瓜示范基地23个,培养科技示范户1 080余户,核心示范户180余户,累计示范推广面积1.3万hm2以上,占武汉地区西瓜嫁接苗市场份额的60%。嫁接西瓜不仅减轻了枯萎病害,较好地解决了西瓜不能重茬的问题,而且667 m2平均产量达2 000 kg,比自根苗增产20%,667 m2产值增加近400元。

      ②科技培训 为了培养乡土实用技术人才,近十年来,该所分别在蔡甸区侏儒街、东西湖东山农场、江夏区土地堂街等地举办《优质西瓜嫁接苗高效栽培技术》及《西瓜嫁接苗配方施肥技术》等各类技术培训班50期,累计培训农户3 000余人次。

      ③科技救灾 近年来,武汉市屡遭低温、大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袭击,农业生产一度受到较大影响。遵照武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该所在抗灾、救灾及恢复农业生产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在2008年的雪灾中,该所共安排14名专家投入科技救灾,提供技术服务216人次,服务到江夏、蔡甸、东西湖、汉南及黄陂等5个区、23个村。为了帮助受灾农户恢复生产,该所组织科技人员突击生产瓜苗和菜苗,多生产200万株西瓜嫁接苗和1 000万株蔬菜苗,有效地保证了瓜农菜农的抗灾生产需要。

      ④以“城乡互联、结对共建”、“三万”活动及“小康帮扶”为载体,对口开展服务“三农”工作 2009年底至2011年,该所与江夏区金口街余岭村结为共建单位,其间,该所以技物配套的帮扶方式,带动各驻点农户667 m2平均增收400余元,人均增收 1 300多元。

      4.4 创新服务模式,突出给力点

      ①建立“农业专家大院”服务模式 一方面通过发放专家联系卡、农事110、农村远程教育网及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组织技术专家与农户进行交流互动;同时,组织专家与农户签订科技对接服务协议,以一对一的形式对农户进行帮扶。

      ②建立交流挂职服务模式 由科研单位选派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的技术人员到基层乡、村挂职,以挂职的形式来传播农业“三新”技术。如武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先后派出科技副县长、副乡长4人次,在挂职地大面积推广西瓜嫁接苗,培养了江夏土地堂、宜城流水等全国无籽西瓜十强乡镇。

      ③尝试技术入股的服务模式 对一些成熟的技术或物化产品,可以以技术入股的形式,与农户或龙头企业合作。如武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近年来以西瓜嫁接苗技术入股的形式,分别在海南乐东县佛罗镇、蔡甸洪北乡等地进行尝试,取得较好成效,入股的单位、瓜农和科技人员每年的分红非常可观。

      ④尝试技术集成的服务模式 技术集成化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一个重要形式。结合武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近年来服务“三农”面太宽、人力、财力不足的经验,可以合理地整合多家大专院校的科技、成果、人才资源,集中优势,突出重点区域,做出大手笔,形成大影响,产生大效益。

      4.5 创新服务机制,打造闪光点

      ①建立科技成果示范基地以奖代补制度 农业科研单位组织实施示范推广项目时,在示范点、示范户中推行以奖代补制度,将责任、利益对接起来,以保证示范的最佳效果。

      ②完善基地共建服务机制 建立成果示范基地是服务“三农”的一条有效途径。作为农业科研单位,我们可以以院(区)、所(场或街、村)共建的形式,在农村基层建立“三农”科技服务站,通过与农村基层部门的协作,提供技术服务。

      ③健全专家对接服务机制 即我们的农业专家与示范户结成帮扶对子,实行一对一、手把手的科技服务。

      ④建立配套的服务保障机制 作为公益型的农业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农”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三农”服务机构设置“专”、工作队伍“稳”、人员素质“高”。一是要改进现有的挂靠、兼职的服务“三农”工作模式,真正做到机构有专班、岗位有专职、服务有专人、经费有专款。二是要挑选一批懂专业、熟政策、知市场、有经验、会沟通、有责任感、事业心较强的同志,组建“三农”服务专班。三是在职称职务晋升、政策福利待遇等方面要有所倾斜,力求稳定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

      4.6 配套和完善相关惠农政策,夯实支撑点

      “三农”服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任重而道远。建议相关政府部门牵头成立一个领导专班,制定和完善相关惠农政策,加强对服务“三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①相关职能部门可以结合农业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优势,根据各地区的农业特色下达专项农业示范推广项目,并匹配专项资金,以示范项目的形式来带动和扶持当地的特色优势农产品 如近年来,武汉市通过农业科研单位组织实施财政局示范项目及农业局推广项目,取得较好的示范成效。

      ②加大投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立农产品保险制度,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三个持续加大”,即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农业科研院所组织开展的科技培训、科技示范、科技救灾都是无偿服务,主要依靠政府下达的项目或政府补贴提供资金支持。

      ③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龙头企业 通过协会(公司)+农户的形式,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

      ④保护农业用地,加快土地流转,形成合理、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结构。

      ⑤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制定相关产业的发展蓝图 区域化布局有利于组织规模化的经营,有利于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三新”技术,推进农业的社会化服务,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的转变。

      ⑥多方协调,加大对服务“三农”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如气象部门为农民提供天气预测预报、保险行业为农产品提供保险业务,技术质量部门出台相关的农药、肥料施用标准等等。整合各行业、各部门的优势,加大对服务“三农”工作的支持。

      参考文献

      [1] 胡六义,周争明.创新发展理念 转变发展方式 突破发展瓶颈 推进武汉都市农业又好又快发展[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23(3):68-70.

      [2] 尹芙蓉.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技服务“三农”能力[J].农业科技管理,2011(2):29-31.

      第5篇: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范文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产问题,简称“三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了逐步减免农业税、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条件等重大政策举措。邮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政策精神,充分履行服务职能,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一、“三农”服务体系现状

      目前,“三农”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三农”服务机构缺位。如:1、在农资分销和农产品销售方面,由于计划经济下的供销社支农体系已不存在,优质农资没有可靠的分销渠道,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中间环节杂乱,导致农资价格上升,加重了农民负担,出现了不利于“三农”发展的态势。2、在粮食购销方面,市场全面放开后,农民得不到生产和销售的明确信息,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急剧下滑,导致全国范围内粮食产量下降。3、在农民就业信息服务方面,因得不到劳务信息,大量民工无序的流入城市,许多人找不到工作,生计无着,成为刑事案件的高发群体,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4、在金融支农方面,由于前期国有四大银行大规模撤除了农村营业网点,直接导致农村金融市场萧条,虽有农村信用社在近期改革力度,但由于重整旗鼓遗留总是太多,若在短期内服务好“三农”问题,尚需时日。5、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农民需要产前的市场预测、产中的技术指导、产后的产品销售,这些工作一些涉农龙头企业在做,但这些企业又多是单打独斗,很难解决“三农”问题,形成支撑。所以,这就需要一个既承担普遍服务义务,又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的机构来加强服务“三农”,为“三农”发展提供物流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

      二、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邮政利用邮政网点扎要农村,接近农民,了解农业的独特优势,在服务“三农”方面做好大量有益的工作,在农村地区开办了邮件寄递、资金汇兑、邮政储蓄、农资配送、报刊订阅等业务,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社会进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称赞和欢迎。但也应该看到,当前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甚至还比较突出,主要有:

      (一)强迫用户使用邮政业务

      一些邮政企业利用自己在经营中的强势地位,违背用户意愿,强行要求用户使用某些邮政业务。这种情况主要集中在信件、包裹、汇兑等业务经营中,如平常信件要求用快件,普通包裹要求用快包,汇兑要求用回执等。用户如果不使用邮局要求的业务,就不能使用自己要求的业务,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二)邮件超长时限投递

      我国邮政业务处理规则对于邮件传递时限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经济利益驱动等多种原因,邮政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收轻投”等问题。对投递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边远地区的邮件长期积压,不投或者投递逾时,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日报变周报、周报变月报等现象,用户对此很有意见。

      (三)邮政服务双向收费

      按照我国现行邮政资费制度,用户在交寄环节支付费用后,邮政部门即应将邮件按照用户要求传递到指定地点,后续环节用户不需要再另行付任何费用。但有些邮政部门却违背这个规定,在邮件投递环节向用户收取费用,被用户称为“双向收费”。这种双向收费问题,尤其在汇兑、包裹业务中颇多,它已成为用户投诉的重要问题之一。

      上述这些问题,加重了农民负担,侵犯了农民利益,严惩损害了邮政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改正。

      三、提高邮政服务“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邮政服务“三农”是落实中央政策的要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三农”工作是中央基于对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分析判断做出的科学决策。邮政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站在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理解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把服务“三农”工作落到实处,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广大农民解难。

      (二)邮政服务“三农”是实践“人民邮政为人民”宗旨的要求。

      中央国务院对近年来邮政部门坚持业务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开展农资邮购配送取得重大成绩充分肯定,展现了邮政尤其是农村邮政在服务“三农”问题中所具有优势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邮政搞农资下乡、连锁配送服务博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信赖和欢迎,博得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地方党政的领导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倡导,由于多方良性互动,形成了社会舆论,终于水到渠成,使邮政的连锁配送业务被列入中央一号文件。

      (三)邮政服务“三农”是促进邮政发展的要求。

      邮政有四通八达的实物传递网,邮政服务网点遍布城乡各个角落,邮政的投递网络延伸到千家万户,完全有能力在服务“三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点抓好邮政的延伸服务,特别是农村的邮政延伸服务工作,有些金融机构撤了、报刊社不愿在农村组建投递队伍,这说明服务“三农”工作有难度。其他单位不愿干的事情就是市场,邮政部门要发挥网络优势,农民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服务,通过不断拓宽农村邮政业务范围,一定可以把别人认为服务“三农”的“难点”变为邮政部门服务“三农”的“亮点”。抓住中央重视,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加紧拓展农村市场,在邮政服务与农村发展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以农村经济发展促进邮政发展,以邮政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服务“三农”中拓展邮政市场,壮大企业实力。

      四、加大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力度

      中央关于扶持“三农”的主要政策可以概括为“多予、少取、放活”。邮政要围绕这一政策精神,结合邮政工作实际,针对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力度,在促进“三农”增收、减负、服务上做文章,为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关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实现邮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当前,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当前中央重视和支持“三农”的政策背景条件下,农村邮政服务问题绝不能成为社会热点问题。1、正视问题。对当前农村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讳疾忌医,要承认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不回避矛盾,不纵容姑息。2、提高认识。要将员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政策上来,认清当前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危害性,站在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和执行中央政策的高度,认识解决这些存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3、加强监督。加大对农村邮政服务工作的视察监督力度,深入实际,增加频度,既要防患于未然,又要治理于初发,同时还要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量,使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不敢懈怠。4、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于用户投诉的问题,一经查实,加重处罚。5、改革制度。结合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改变目前过分强调业务收入而忽视服务质量的现象,加大服务质量考核力度。通过这些措施,端正农村邮政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对农民用邮不刁难、不强迫,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为广大农民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邮政服务,切实保障农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改善农村邮政服务条件。由于历史、经济方面的原因,农村邮政服务设施条件普遍较差。农村邮政局所服务面积、服务人口都远远大于城市地区,建筑设施简陋,服务功能不全,业务种类不多。与邮政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的地位不相协调,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也给农民带来了不便。因此,改善农村邮政服务条件不仅仅是邮政部门的事情,当地政府也应该承担农村地区邮政设施的建设投入。邮政部门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争取政府部门对农村邮政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与投入。改善农村邮政服务条件必将对加强城乡沟通交流,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丰富农民生产生活信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起到积极作用。[出自-]

      第6篇: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范文

      策划人语

      农业强则基础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绝不可忽视农业现代化。总理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强调:“农业稍有闪失就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尤其是在目前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我国已经到了必须更加依靠科技进步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新阶段。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持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要注重构建科技宣传平台,加大农业科技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要坚持产业需求导向,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同时也要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理论的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彭 澜

      我国自“入世”十年来,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沉痛的教训。简言之,在经验方面,主要学习和吸取了不少外国的先进科技和管理知识及理念,使我国农业在现代化方面有了不小的进步;在教训方面,主要是环境污染、恶化,农业抗灾能力脆弱,农业基础地位薄弱,这些增加了农业的不安全性,由此又引发了多方面的安全问题。为了切实使我国的发展建立在一个稳固的基础之上,为了进一步强化农业这个国民经济基础的地位,党中央作出了重大战略调整,从指导思想和长远发展部署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

      2003年1月初,总书记提出:中央认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标志着中央已作出重大战略调整,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摆在了全党、全国、全社会的面前。为此,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连续颁发了9个“一号文件”:2004年2月,以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为主题下发了一号文件;2005年1月,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题下发了一号文件;2006年2月,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下发了一号文件;2007年1月,以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为主题下发了一号文件;2008年1月,以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为主题下发了一号文件;2009年2月,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题下发了一号文件;2010年2月,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主题下发了一号文件;2011年1月,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为主题下发了一号文件;2012年1月,又以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主题下发了一号文件。

      在中央所制定的一系列一号文件中,都把如何增强农业基础地位,放在突出位置。关于强农惠农方面的方针政策措施,规定得很全面、很具体。各地依据中央的精神,也相继制定了许多强农惠农方面的具体规定。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的方针政策措施,不断增加投入,切实增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在这方面,问题的确还不少。主要是对中央为什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认识不足,对中央的精神领会得不深不透,对加大农业投入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由此造成以下问题:一是对“三农”的总体投入,虽然绝对数增加不少,但相对比例还不够高,这与“三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相称,与我国国力也不相称,与迫切需要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客观需要不相符;二是对已制定的方针、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不够,各地各单位协调配合得不够好。

      为了真正贯彻落实好中央的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方针政策,从全国来讲,还需要端正思想,深入认识“三农”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认识解决好“三农”问题的紧迫性、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在这方面,中央的文件讲得很全面、很深很透,需要我们去认真学习和领会。

      “三农”是我国立国之本、立国之基。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状况制约、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状况。我国是农业大国,几千年来,本就是以农为本的,离开了“农”,人类、社会、国家就失去了本源,就失去了根。我国还是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国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的存在、稳定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等等,都是建立在“三农”基础之上的。“三农”问题解决好了,就会使我们整个国家建立在稳固、牢靠、坚实的基础之上;如果“三农”问题解决不好,则整个国家的基础就不稳定、不牢靠、不坚实,就很难经得起风风雨雨的考验。

      由此可见,“三农”问题是关系到立国之本、立国之基的问题,我们当前的任务就是要充分做好固本强基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

      中央的方针政策,包括从2004年以来所制定的9个一号文件,现在都需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都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不要把文件束之高阁、不闻不问。“三农”的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状况得不到根本好转,强农惠农的各项措施落不到实处,所造成的隐患是无穷尽的。

      二、从总体上加大对农业投入的力度

      农业的投入不仅应在绝对数量上年年增加,在相对比例上更要确保“三农”的实际需要。这在财政上需要跨过一个“坎”,就是有限的财政资金该如何去使用。就国家财政来讲,资金从来都是紧张的,以国家财政紧张为理由来减少、降低对“三农”的投入,特别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说不过去的。问题是有限的财政资金要分个轻重缓急去安排使用。“三农”问题既然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既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现在农业的抗灾能力又很脆弱,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势在必行。那么在财政资金的安排上,就应当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安排,把对农业的投入真正当做巩固国民经济基础的重要项目来安排。我们在其他可以缓办、少办甚至可以不办的事上少投入点儿不行吗?难道我们在许多方面浪费的钱还少吗?我们把那些不该花的钱减下来,把浪费的钱省下来,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用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固本强基,使我们整个国家走上健康、稳定、持续、快速发展的道路,不是更好吗?

      三、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这里所说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而农业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大农业的基础设施,包括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方方面面。在这方面,我们的主要问题是历史欠账太多、太久。由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薄弱,造成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极其脆弱,这也是我国农业生产能力上不去、农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不到迅速提高的重要原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从长远出发,只从眼前考虑是不行的。为了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必要的情况下,暂时牺牲点儿眼前利益也未尝不可。为加强和加速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动员全国之力、全社会之力。对于大江大河的治理、骨干工程等,主要应由国家财政负担,地方财政也要分别负担力所能及的工程投入。国家财政是主导,起引领作用,由此带动全社会共同努力,把基础设施尽早尽快建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特别要注意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是我国农村落后的主要方面,也是城乡差距大的主要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好了,必然能够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也能够真正得到实惠。所以,把基础设施建设好,是当务之急。如果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可以预计,不要很久,我国人民的普遍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就可以与世界上的任何发达国家相媲美。

      当前,正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好时期,正是大力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好时期。我们应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竭尽全力贯彻好中央的方针政策,把国家建设好,发展好。

      第7篇: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范文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产问题,简称“三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了逐步减免农业税、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条件等重大政策举措。邮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政策精神,充分履行服务职能,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一、“三农”服务体系现状

      目前,“三农”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三农”服务机构缺位。如:1、在农资分销和农产品销售方面,由于计划经济下的供销社支农体系已不存在,优质农资没有可靠的分销渠道,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中间环节杂乱,导致农资价格上升,加重了农民负担,出现了不利于“三农”发展的态势。2、在粮食购销方面,市场全面放开后,农民得不到生产和销售的明确信息,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急剧下滑,导致全国范围内粮食产量下降。3、在农民就业信息服务方面,因得不到劳务信息,大量民工无序的流入城市,许多人找不到工作,生计无着,成为刑事案件的高发群体,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4、在金融支农方面,由于前期国有四大银行大规模撤除了农村营业网点,直接导致农村金融市场萧条,虽有农村信用社在近期改革力度,但由于重整旗鼓遗留总是太多,若在短期内服务好“三农”问题,尚需时日。5、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农民需要产前的市场预测、产中的技术指导、产后的产品销售,这些工作一些涉农龙头企业在做,但这些企业又多是单打独斗,很难解决“三农”问题,形成支撑。所以,这就需要一个既承担普遍服务义务,又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的机构来加强服务“三农”,为“三农”发展提供物流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

      二、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邮政利用邮政网点扎要农村,接近农民,了解农业的独特优势,在服务“三农”方面做好大量有益的工作,在农村地区开办了邮件寄递、资金汇兑、邮政储蓄、农资配送、报刊订阅等业务,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社会进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称赞和欢迎。但也应该看到,当前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甚至还比较突出,主要有:

      (一)强迫用户使用邮政业务

      一些邮政企业利用自己在经营中的强势地位,违背用户意愿,强行要求用户使用某些邮政业务。这种情况主要集中在信件、包裹、汇兑等业务经营中,如平常信件要求用快件,普通包裹要求用快包,汇兑要求用回执等。用户如果不使用邮局要求的业务,就不能使用自己要求的业务,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二)邮件超长时限投递

      我国邮政业务处理规则对于邮件传递时限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经济利益驱动等多种原因,邮政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收轻投”等问题。对投递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边远地区的邮件长期积压,不投或者投递逾时,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日报变周报、周报变月报等现象,用户对此很有意见。

      (三)邮政服务双向收费

      按照我国现行邮政资费制度,用户在交寄环节支付费用后,邮政部门即应将邮件按照用户要求传递到指定地点,后续环节用户不需要再另行付任何费用。但有些邮政部门却违背这个规定,在邮件投递环节向用户收取费用,被用户称为“双向收费”。这种双向收费问题,尤其在汇兑、包裹业务中颇多,它已成为用户投诉的重要问题之一。

      上述这些问题,加重了农民负担,侵犯了农民利益,严惩损害了邮政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改正。

      三、提高邮政服务“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邮政服务“三农”是落实中央政策的要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三农”工作是中央基于对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分析判断做出的科学决策。邮政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站在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理解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把服务“三农”工作落到实处,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广大农民解难。

      转贴于 (二)邮政服务“三农”是实践“人民邮政为人民”宗旨的要求。

      中央国务院对近年来邮政部门坚持业务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开展农资邮购配送取得重大成绩充分肯定,展现了邮政尤其是农村邮政在服务“三农”问题中所具有优势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邮政搞农资下乡、连锁配送服务博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信赖和欢迎,博得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地方党政的领导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倡导,由于多方良性互动,形成了社会舆论,终于水到渠成,使邮政的连锁配送业务被列入中央一号文件。

      (三)邮政服务“三农”是促进邮政发展的要求。

      邮政有四通八达的实物传递网,邮政服务网点遍布城乡各个角落,邮政的投递网络延伸到千家万户,完全有能力在服务“三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点抓好邮政的延伸服务,特别是农村的邮政延伸服务工作,有些金融机构撤了、报刊社不愿在农村组建投递队伍,这说明服务“三农”工作有难度。其他单位不愿干的事情就是市场,邮政部门要发挥网络优势,农民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服务,通过不断拓宽农村邮政业务范围,一定可以把别人认为服务“三农”的“难点”变为邮政部门服务“三农”的“亮点”。抓住中央重视,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加紧拓展农村市场,在邮政服务与农村发展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以农村经济发展促进邮政发展,以邮政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服务“三农”中拓展邮政市场,壮大企业实力。

      四、加大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力度

      中央关于扶持“三农”的主要政策可以概括为“多予、少取、放活”。邮政要围绕这一政策精神,结合邮政工作实际,针对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力度,在促进“三农”增收、减负、服务上做文章,为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关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实现邮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当前,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当前中央重视和支持“三农”的政策背景条件下,农村邮政服务问题绝不能成为社会热点问题。1、正视问题。对当前农村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讳疾忌医,要承认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不回避矛盾,不纵容姑息。2、提高认识。要将员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政策上来,认清当前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危害性,站在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和执行中央政策的高度,认识解决这些存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3、加强监督。加大对农村邮政服务工作的视察监督力度,深入实际,增加频度,既要防患于未然,又要治理于初发,同时还要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量,使农村邮政服务工作不敢懈怠。4、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于用户投诉的问题,一经查实,加重处罚。5、改革制度。结合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改变目前过分强调业务收入而忽视服务质量的现象,加大服务质量考核力度。通过这些措施,端正农村邮政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对农民用邮不刁难、不强迫,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为广大农民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邮政服务,切实保障农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改善农村邮政服务条件。由于历史、经济方面的原因,农村邮政服务设施条件普遍较差。农村邮政局所服务面积、服务人口都远远大于城市地区,建筑设施简陋,服务功能不全,业务种类不多。与邮政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的地位不相协调,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也给农民带来了不便。因此,改善农村邮政服务条件不仅仅是邮政部门的事情,当地政府也应该承担农村地区邮政设施的建设投入。邮政部门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争取政府部门对农村邮政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与投入。改善农村邮政服务条件必将对加强城乡沟通交流,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丰富农民生产生活信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起到积极作用。[出自-]

      (三)拓展农村邮政服务领域

      第8篇: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范文

      一、农业区位选择及区位变化类试题

      农业区位因素包括自然因素(气候、地形、土壤、水源等)和社会经济因素(市场、交通、劳动力、科技、政策等)。此类试题常以图文资料为载体,结合区域自然地理特征,考查影响农业的主要区位因素,对区位因素的利用和改造,以及读图能力和知识的迁移运用能力。

      1.大范围区域的农业区位选择

      解答大范围区域的农业区位选择类问题应抓住主要区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一般来说,自然因素中的气候和地形,人文因素中的市场和交通,往往成为农业区位选择中的主要因素。如气候条件的影响:不同的气候条件适宜不同的作物生长,这种影响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柑橘――高温多雨的热带、亚热带地区;甜菜――气候温凉的中温带地区;棉花――光照充足、夏季高温的平原地区;水稻――水热条件好的平原地区;苹果――暖温带湿润、半湿润地区。

      例1 读图1,阴影部分为四个农业区。甲、乙、丙、丁的主要经济作物依次是( )

      A.茶叶、咖啡、棉花、橡胶

      B.甘蔗、棉花、柑橘、葡萄

      C.棉花、黄麻、香蕉、可可

      D.花生、大豆、茶叶、棉花

      【解析】根据图中经纬度位置、海陆轮廓及河流特征可以判断出四地的位置、气候,从而确定四地的主要经济作物。甲地位于台湾西部沿海平原,为热带季风气候,适宜种植甘蔗;乙地位于埃及尼罗河三角洲,经济作物主要是棉花;丙地位于美国南部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为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适宜柑橘生长;丁地位于法国南部罗讷河下游,为地中海气候,以种植葡萄著名。

      【答案】B

      2.局部区域(如郊区)的农业区位选择

      大城市郊区,由于与市中心的距离不同,生产部门和利润收入出现地区差异,形成了同心圆状分布的农业地带。某一地点种植何种农作物,取决于不同农作物的比较收益。此外,学生在进行农业区位选择时,还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的影响及某些农业类型对区位因素的特殊需求。学生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地价高低。一般来说,距城镇越近,地价越高,农业生产成本越高。大城市郊区只能选择布局单位面积产值高的农业类型,如花卉、乳牛等。

      (2)各种农业类型的单位面积产值大小。不同类型的农业,单位面积的产值有着很大的区别。从单位面积产值来看,由高到低依次是花卉生产、乳牛养殖、养鱼、发展果园、种植粮棉等。

      (3)各种农业类型的需水量多少。需水量大的花卉生产应接近河流、湖泊等水源地。

      (4)产品对运输的迫切性。鲜切花需要保鲜,鲜奶易变质,因此花卉生产、乳牛养殖等要邻近市场,应该选择布局在城镇及交通方便的地方。

      例2 图2为我国东南沿海某城镇周围农业分布示意图,该城镇周围分布有种植业、花卉业、乳畜业和林果业。有关图2中a、b、c、d四地农业的叙述,正确的是( )

      A.a地种植青稞

      B.b地种植花卉

      C.c地饲养水牛

      D.d地发展林果

      【解析】图示地区位于东南沿海,属于雨热同期的季风气候。a地地形平坦,面积广大,离城镇较远,土地租金低,可发展水稻种植业;b地靠近主要公路,交通便利,可以发展乳畜业,养殖奶牛;c地靠近城市,水源充足,可发展花卉业;d地位于丘陵山区,该地发展林果业既可以获得经济效益,又可以保持水土。

      【答案】D

      3.农业区位变化

      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条件在不断变化中,其主要是通过对地形、光热、土壤的改造或对市场、交通等因素的影响,间接影响农业。分析农业区位变化类问题时,学生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农业区位,把区位变化与影响结合起来。具体分析如图3所示。

      二、农业地域类型及其分布类试题

      世界上农业地域类型多种多样,农业地域类型及其分布类试题常以区域图、示意图、生产模式图或产值构成统计资料为载体,结合区域特征,考查农业地域类型的特征、农作物的分布、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一种农业地域类型往往代表一种生产模式,农业生产模式图体现了一个地区农业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农业地域类型及生产模式命题形式比较“活”,这里重点分析该类试题的解题步骤。

      第一步:找典型作物,推断所在地区。不同农作物的生长环境不同,分布的地区有差异。因此读图时学生可以抓住一些典型作物,如冬小麦和春小麦,甜菜和甘蔗、水稻等,推断该农业生产模式的分布地区。

      第二步:看箭头及标注,分析对环境的影响。阅读图中箭头的指向,注意观察废弃物的排放,能量和原料的来源,并探究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图4是我国南方某农村生态农业试验场生产模式图。图中箭头显示大田农业的主要肥料是沼渣、粪肥、塘泥。杂物、粪渣等成为沼气池的原料。沼气是一种清洁能源,农民使用沼气可以解决农村的燃料问题,调整饲料、肥料、燃料相争的问题,有利于保护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并且有利于净化环境。

      第三步:看生产环节,关注经济效益。关注图中农业生产的环节,这些环节体现了自然资源是否得到充分利用,体现了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产品的种类多,产业链长,则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的适应性增强。

      例3 结合墨累-达令盆地农业生产状况图(图5),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墨累-达令盆地的农业地域类型。除了地形、气候、河流因素外,还有哪些区位因素促进了墨累-达令盆地农业的形成和发展?

      (2)据图说明墨累-达令盆地农业生产模式的优点。

      (3)分析大分水岭给该地农业生产带来何种不利影响,指出解决该影响的措施。

      【解析】解答该题的关键有以下几点。

      (1)抓要点,准分析。抓住生产对象,准确判断类型:图5反映的农业发展模式,生产的对象主要是羊、小麦,故可以判断该农业地域类型为混合农业。

      (2)找区位,析条件。根据图中圈定的位置,可以联系到农业的区位条件,包括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两方面,不可遗漏。

      (3)识箭头,看联系。结合图中箭头,看生产的环节和联系,特别注意生产与市场的关系,还应该抓住图中食物及排泄物,联系可持续发展,从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分析。对于区域发展可能存在的问题,要抓“水源不足”这个要点,“措施”跟着“问题”走,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开源节流。

      【答案】(1)混合农业。墨累-达令盆地丰富的地下水为牲畜提供饮用水;附近工业发达的城市为农业提供机械设备、农药等;铁路、公路运输发达;政府的鼓励政策促进其农业的发展。

      (2)通过羊粪还田、秸秆还田、休耕轮作恢复土壤肥力,形成了良性的农业生态系统。根据市场对羊毛、羊肉、小麦的需求来调节生产,通过循环生产(秸秆作为饲料、粪便作为肥料)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3)灌溉用水不足。开源(跨流域调水.取河流水、抽取地下水等);节流(发展节水农业等)。

      三、农业区位条件评价类试题

      农业区位条件评价类试题多以综合题形式出现,并且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类,只要求回答出有利条件或不利条件,或者指出区位选择的原因,常见设问词有“分析”“说明”“归纳”等。第二类,针对特定区域,要求从有利、不利两个方面分析其区位条件的特点和表现,常见设问词是“评价”。第三类,要求先选择对某种农业生产活动的支持或反对态度,然后阐述自己的理由,常见的设问方式有“你认为……说明理由”“你是否赞成……简述理由”等,即开放性试题。

      (1)农业区位条件分析类问题。解题时要根据题目的设问要求,明确是分析自然条件还是社会经济条件,或是两者兼答。有的题目要求分析主导区位因素或限制性因素。在影响农业生产的各种区位因素中,对农业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是主导区位因素。农业生产的限制条件是指农业生产最大的不利条件。学生在解题过程中要明确题中“分析”“说明”“归纳”等指令词的含义,或详答,或略答,掌握分寸。

      (2)农业区位条件评价类问题。评价时要有针对性地评价农业生产的各种区位因素。自然条件从气候、地形、土壤、水源等方面评价;社会经济条件从市场、交通、劳动力、科技、政策等方面评价。使用规范的学科语言:有利条件――高温多雨,雨热同期,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地形平坦,土壤肥沃,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市场广阔,科技发达,机械化水平高等;不利条件――热量、光照、水分不足,多旱涝等灾害,土壤贫瘠,交通不便,机械化程度低等。

      (3)开放性区位条件问题。此类问题往往设置两个相对的观点或思路,学生在答题时首先要“亮”观点,如果题目问“是否应该”,学生就可以表述“应该”或“不应该”;如果题目问“是否赞成”,学生就应该回答“赞成”或“不赞成”,切忌含糊其辞。确定表示支持或反对的观点后,再针对观点阐述理由。

      例4 (2014・上海地理卷)中南半岛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勤劳的人民在这片土地上劳作、生息、繁衍、发展。读图6,回答问题。

      阐述中南半岛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分析这些特征对该区域水稻主产区分布的有利影响。

      【解析】本题是典型的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来说明其对农业生产影响的试题,即考查自然环境特征的同时考查农业区位,将二者密切结合,属于第一类题型。

      根据中南半岛所处纬度与海陆位置,判断该地气候类型及其特征。根据图示山脉,可得出地形、土壤特征。结合自然环境特征,水稻的习性特征,可以得出水稻主产区――气候暖湿,地形平坦,土壤肥沃,适合农业生产。答题语言中对水稻有利影响的规范表达(如“热量充足”“雨热同期”“地形平坦”“土壤肥沃”等)十分重要。

      【答案】中南半岛大部分地区位于北纬10°到20°之间,气候类型为热带季风气候,终年气温较高,有明显旱、雨季之分。该区的高山均由北向南延伸,大河由北向南流动,形成山河相间、纵列分布的地形格局。沿河分布的平原和河口三角洲地形平坦,土壤肥沃。

      由于热量充足、雨热同期的气候,平坦的平原三角洲地形,肥沃的土壤有利于水稻种植,中南半岛成为世界著名的稻米产区,且水稻主产区主要分布于各大河流的冲积平原和河口三角洲。

      四、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类试题

      农业生产的地域性特点要求农业生产要因地制宜。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类试题常以区域图或等高线地形图的形式考查如何对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布局或判断农业布局的合理性。此类题目知识跨度大,综合性强,其解题的思路可归纳为:在哪里?(空间定位)有什么?(归纳描述)为什么?(综合分析)怎么办?(论证阐述,“对策”跟着问题和成因走)下面以东北地区为例,分析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定位置,析特征(如图7)。

      2.找问题,定对策(如图8)。

      例5 (2014・全国新课标文综卷Ⅱ)阅读图文资料,完成下列要求。

      建三江位于三江平原腹地,于1957年开始垦荒。目前面积1.24万平方千米,人口20多万。这里空气清新,水源丰富且水质优良,土壤肥沃。近年来,建三江重点种植水稻,有“中国绿色米都”之称,建三江采用现代技术科学生产,如定点监测土壤肥力并精准施肥。图9示意建三江的位置和范围。

      (1)分析三江平原环境质量优良的原因。

      (2)分析建三江农作物虫害较少的气候原因。

      (3)简述建三江水稻种植过程中化肥施用量较少的原因。

      (4)建三江被称为“中国绿色米都”,请说明建三江获此美誉的理由。

      【解析】本题围绕区域地理环境与人类活动设问,考查农业的区位及农业地域特点,以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综合性较强。

      第(1)题,环境质量的优劣主要受人类活动影响,一看生态破坏程度,二看环境污染状况。三江平原由于地理位置偏北(定位置),气候寒冷,沼泽广布,开垦历史短,因而受人类的影响较小,从而保持了优良的环境质量(析特征)。

      第(2)题,虫害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气象、农作物及害虫天敌。三江平原纬度较高,气候寒冷,尤其是冬季漫长严寒;夏季昼夜温差大,最低气温较低,害虫难以生存和繁殖。

      第(3)题,注意材料中的相关信息,如“土壤肥沃”“采用现代技术科学生产,如定点监测土壤肥力并精准施肥”。

      第(4)题,解题的关键是理解“绿色”“米都”。“绿色”指环境质量高,污染少;“米都”说明稻米生产量大,商品率高。

      【答案】(1)开垦历史短,人类对环境的影响较弱;地广人稀,工矿业、城镇、交通车辆等较少,人类活动排放的废弃物(废气、废水、废渣等)较少,环境污染轻微。

      (2)纬度高(48°N附近),冬季寒冷而漫长,害虫(虫卵)不易越冬;夏季气温日较差大,日低温较低,不利于害虫生存和繁殖。

      (3)土壤肥沃(肥力高);精准施肥,控制施肥量。

      (4)环境质量优良(污染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少,生产绿色稻米;生产技术先进,具有示范作用;生产规模大;单位面积产量高,总产量大;商品率高等。

      五、强化训练

      (改编)中美两国是世界玉米最主要的生产大国。图10、图11是中关两国玉米带的分布示意图(图中阴影指示玉米带)。美国农业部预测,美国年度玉米剩余量将达到1.1875亿吨。据此回答1~3题。

      1.影响中美两国玉米带分布的共同自然区位是( )

      ①平原面积广大②气候条件优越③人均耕地多④机械化水平高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2.东北是我国玉米集中产区,与美国玉米带相比,我国东北玉米产区单产相对较低的最主要原因是( )

      A.生产方式落后

      B.玉米品种差

      C.自然条件较差

      D.经营方式受限

      3.近年来,美国玉米产业迅速向现代玉米能源加工业(以玉米为原料开发生物乙醇)转变,针对其原因,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玉米生产过剩

      B.玉米能源加工产业链长

      C.玉米深加工技术水平提高

      D.国际能源紧张

      (改编)读我国四个地区农业分布图(图12),回答4~5题。

      4.关于四个地区农业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四个地区全部位于季风区,都利于农业发展

      B.甲、乙两地均以畜牧业为主

      C.甲地和丙地农业发展的相同限制性因素是干旱、风沙危害

      D.丁地粮食作物以冬小麦为主

      5.四个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为( )

      ①甲地区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粮食产量②乙地区大量开垦荒地,提高人均耕地面积③丙地区改造盐碱地,提高单产④丁地区大力发展机械化,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6.(原创)阅读图文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过去的塞拉多,土壤酸性大,贫瘠,不宜大片种植,农业基础极为薄弱。但在研究人员的大力改造下,塞拉多180万平方千米的荒原76%变成沃土良田(约合1.33亿公顷)。如今,巴西70%的粮食产量来自塞拉多。塞拉多也成为巴西“谷物带”的别称。图13示意塞拉多的位置和范围。

      (1)分析塞拉多发展大规模机械化农业生产的条件。

      (2)分析研究人员为开发塞拉多地区可能采取的改造措施。

      (3)“塞拉多奇迹”能否复制到我国的西北草原地区?为什么?

      【参考答案与解析】

      1.A本题考查农业区位。根据图中信息和有关区域地理知识,可以发现中美两国玉米带分布的共同特点是都位于广阔的平原,属于温带地区,夏季高温多雨,生长季节长。

      2.A本题考查农业区位比较。与美国玉米带相比,我国东北玉米产区的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生产过程中的科技投入较少,导致单产较低。

      3.B本题考查农业与其他产业(能源加工业)的联系。影响美国玉米产业迅速向现代玉米能源加工业发展转变的原因是美国玉米和能源的供求关系以及相应的技术保障。

      4.C本题考查农业区位。首先区域定位:甲地位于内蒙古高原西部,乙地处于云贵高原,丙地位于黄淮海平原,丁地位于三江平原。乙、丙、丁三地在季风区内,甲地在非季风区内。甲地以畜牧业为主,乙地以种植业为主,丁地粮食作物以春小麦为主。甲地气候干旱,丙地春旱严重,两地都有风沙危害。

      5.D甲地区水资源严重不足,扩大灌溉面积不切实际;乙地区位于云贵高原,喀斯特地貌广布,需要保护植被,防治水土流失;丙地区土壤盐碱化严重,要注意对盐碱地的改造,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丁地区地广人稀,大力发展机械化生产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

      6.(1)为高原地形,地面平坦开阔;人口密度小;耕地连片,面积广大。

      第9篇: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范文

      关键词: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抵押;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1-0022-03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是解决农业资金短缺的有效途径,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1]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两大类。探索和尝试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宽抵押物范围、开拓小企业与“三农”信贷市场。中国银监会在2008年8月29日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明确提到要探索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问题,有关文章也提到“要针对农村缺乏抵押物的情况,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融资的办法和途径。”[2]但在实践中,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在何种情形下可以抵押、抵押的具体要求等问题仍存在着一定的争议。笔者在此试图结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就相关问题作一分析,以进一步增强大家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认识,也希望能抛砖引玉以推动大家研究探讨这一问题。

      一、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三类:因兴办乡镇企业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因村民建设住宅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而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其中,《物权法》明确规定,用作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下面,笔者就对另外两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作一具体分析。

      (一)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而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上述两个条款实际上是从正反两个方面规定了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但我们是否可以依据这两个条款来否定因乡镇、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而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直接以此为依据得出否定答案。但若仔细分析一下,并不能以此为依据直接予以否定。第一,农村农民集体既不是社会团体也不是事业单位,因此,《担保法》及《解释》的相关规定并不适用于农村农民集体。第二,在实践中,有人提出,《担保法》及《解释》的上述规定中的“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可以将“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而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涵括在内,从而以此为依据认为该类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但若仔细分析上述规定的语法逻辑机构,可以认为上述规定中的“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是指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因此,《担保法》及《解释》的上述规定并不是认为该类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的理由。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其可以抵押呢?而且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七项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都可以抵押。

      笔者认为,综合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否定该类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的依据并不充分;从形式上讲,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七项的规定,可以接受其为抵押物。因为,第一,虽然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下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除了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外,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该规定仅仅是当时的部门规定,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范畴。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其属于合法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三项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根据上面的分析,其不属于禁止抵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所有的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即使对于那些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有的社会公益设施,也有观点提出可以抵押,因为“公益设施设定抵押权,并不当然改变其用途,限制设定抵押没有必要。承认这些财产可以抵押,使这些单位可以担保进行融资,有利于其事业的发展。”[3]

      当然,在银行信贷业务实践中,若接受这类集体用地使用权作抵押,还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参照《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因为,既然连“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都“不得单独抵押”,则此类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应单独抵押,而应当同相应的公共设施、公益设施一并抵押。二是虽然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分析,该类集体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抵押权人必须要考虑抵押物处置的可行性。因此,如果该类集体用地上的建筑物是学校、养老院之类纯粹公益性设施时,原则上不宜接受为抵押物。三是该类集体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履行村农民集体内部的合法手续。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笔者在此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主要运用逻辑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得出了“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而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的结论,固然这在法律逻辑上是完全成立的,但是否能完全得到国土部门以及司法实践部门的支持还有待于验证。同时,这一问题应该引起立法机关、国土管理部门以及司法实践部门的重视。如果立法者、国土管理部门的本意是否认其可以作为抵押物的,则应当通过明确的规定将这一问题清晰化,但愿未来出台的关于《物权法》的解释能够将这一问题明晰化。如果能明确肯定其可以作为抵押物,则对于支持金融机构开拓小企业以及“三农”信贷业务将发挥一定的作用。从谨慎角度考虑,在目前,金融机构至少可以将其接受为辅助抵押物,以达到进一步强化担保的效果。

      (二)因兴办乡镇企业而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与要求

      关于因兴办乡镇企业而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问题,除个别用词上有所区别外,《物权法》与《解释》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同时,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规章和一些地方性规定对于此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现为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1995年)、《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以及一些地方性规定,此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由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该书面证明应包括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以及征地费是否作为清偿资金等内容;同时,集体土地所有者在出具同意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书面证明前须将土地抵押有关事项在村农民集体内部履行合法手续。参照相关规定,该合法手续应是提供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或提供集体所有者代表同意的意见(注:该类规定源于1999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1999]102号),该《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如果承包、租赁或拍卖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另外,按照《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抵押土地使用权还应进行评估。但根据《物权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因此,现在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不再必须进行评估。

      二、关于集体农用地使用权抵押

      关于集体农用地使用权抵押问题,《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作了规定。根据该条规定,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物权法》对《担保法》的这一规定作了修订。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同时,《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包括:家庭承包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两类方式。由以上规定可以得出: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但这样我们就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用于农业的土地,若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权是否也可以抵押?笔者认为是可以的。对于这一问题,关键是要分析《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的“农村土地”是否仅仅限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仅仅限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则上述问题的答案就应是否定的。但笔者认为,“农村土地”不应仅仅限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应包括“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业土地”,即这里的“农村土地”实际上是指位于农村的土地、是从地理位置的角度而不是从产权的角度来限定“土地”的。具体理由是:第一,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与土地产权相关的条款,可以发现其都是使用“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两个概念,因此,如果《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的“农村土地”不包括“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业土地”,那就应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一概念、而不会使用“农村土地”这一概念。第二,《土地承包法》第二条对“农村土地”作了界定。根据该条规定,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如果第一点理由是间接根据的话,则第二点理由就应该是直接根据。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程序问题。该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抵押是否需要发包方同意;二是抵押是否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农民集体内部履行相关手续,下面作一具体分析:

      首先,笔者认为抵押需要经发包方同意。因为,虽然《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没有沿用《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即没有明确规定“经发包方同意”,但《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提到要“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而根据2005年3月1起实施的、由农业部制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抵押时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方式参照本办法执行;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考虑到抵押就意味着可能发生转让,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仍然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另外,一些地方性规定,也明确规定应取得发包方同意,如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者将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承包经营权和其他依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发包方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

      对于第二个问题,笔者认为应分两种情况分析:第一,如果承包人(抵押人)本身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就不再需要履行农民集体内部的相关手续。因为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开始承包时,发包人就已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了内部程序。第二,如果承包人(抵押人)本身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原则上需参照《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事先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但这只是为了以后处置抵押物更方便,若考虑到为履行这种内部程序可能产生的麻烦,也可以不履行这种内部程序。实际上,无论是《土地承包法》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都没有对这一问题作强制性要求,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的第四条仅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者在出具同意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书面证明前须将土地抵押有关事项在农村农民集体内部履行合法手续”,而对于集体荒地使用权抵押是否需要在农民集体内部履行合法手续则没有规定。《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也规定,只需要提供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另外,对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问题,虽然《物权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

      参考文献:

      [1] 刘芳.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问题的法律思考[J].黑龙江金融,2007,(5).

    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精选(九篇)

    三农问题的地位和作用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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